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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與投機的關系

投機和投資的區別幾乎是眾所周知的,但當我們試圖準確地定義它時,我們遇到了很大的困難。其實下面這個玩世不恭的定義還是有壹定道理的,那就是投資是成功的投機,投機是不成功的投資。可以想當然的認為,美國國債是壹種投資工具,而普通股,比如1933沒有利潤和分紅,沒有有形資產支撐的美國無線電公司的股票,壹定是投機工具。但也有可能對美國國債進行最典型意義上的投機(比如大量買入,期望其價格快速上漲);另壹方面,在1929中,美國無線電公司的普通股被廣泛認為是壹種投資工具,被各大投資信托公司視為投資組合的壹部分。

如果能給這兩個東西壹個準確的、被廣泛接受的定義,那當然是壹件好事,因為至少我們應該知道自己在說什麽。還有壹個更重要的原因是,1928-1929的市場過熱以及隨後的暴跌,正是因為人們沒有正確區分投資和投機這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我們將對這個問題進行更徹底的闡述。在這方面,也許最好的辦法是對人們通常理解的這兩個概念的含義進行批判性的考察,然後試圖提煉出壹個正確而清晰的定義。

通常認為投資和投機的區別——通常認為投資和投機的主要區別包括:

投資

1.選擇債券

全額支付

3.永久占有

4.目的是獲得穩定的收入。

5.選擇安全的證券

投機

選擇股票

保證金交易

快速換手

目的是賺取可觀的利潤。

選擇高風險證券

比較的前四項有壹個好處,就是都很清晰,每壹項也都刻畫了壹個適合壹般投資或投機的基本特征。但是,在無數的具體案例中,上述標準並不十分適合c。

1.債券和股票——關於這第壹個標準,我們發現這是人們普遍接受的概念,至少有壹種權威的聲音也認為所謂的投資應該局限於債券的範疇。但也有壹種被廣泛認可的觀點認為,優質優先股應該屬於投資工具,這兩種立場顯然是對立的。此外,認為所有債券作為投資工具都有內在優勢是非常危險的。安全性低的債券不僅是徹底的投機工具,也是沒有吸引力的投機工具。從另壹個角度來看,僅僅因為壹只安全性很高的普通股有獲利的可能,就把它歸為投機是不合邏輯的。甚至輿論也承認這樣壹個事實,壹些優秀的普通股是理想的投資工具,購買這類股票的人也屬於投資者的範疇。

2、3、全款購買和保證金購買;永久持有和臨時持有——第二個和第三個區分標準是基於壹般的方法和目的,而不是投資或投機操作本身的特點。顯然,全額購買股票本身不足以使交易成為投資活動。其實最投機的股票,大部分都是全款買入,因為沒有人願意為此借錢。相反,在戰時,美國公眾被鼓勵借錢購買戰時債券,這些購買者作為投資者的身份從未被懷疑過。如果我們在金融市場的實踐中遵循壹些嚴格的邏輯——這是壹個幾乎不可能的假設——那麽通常的做法就會反過來:安全的證券(投資)更適合保證金交易,而高風險的證券(投機)則應該全額支付。

同樣,永久持有和臨時持有的區別也只能是籠統的,無法準確衡量。壹位普通股權威人士最近指出,所謂投資應該是買方打算持有證券至少壹年。但是這個準則除了使用方便之外,其他方面都沒有突破。在某些情況下,這個標準有些不準確。比如實踐中就有“短線投資”這種操作。而且“長期投機”也是存在的(比如有人被套,被迫長期持有證券),有時甚至有人故意這樣做。

4、5、收入和利潤;安全和風險——第四個和第五個標準也是密切相關的,無論是專業人士還是普通大眾都承認它們之間的關聯程度高於其他標準。在1928之前的很長壹段時間裏,典型的投資者都是把本金的安全和持續穩定的收益放在最高的考慮。然而,隨著普通股成為長期投資的最佳工具,人們的註意力從眼前的收入轉移到了未來的收入和未來的本金增值。具有新時代特征的投資,對收益的關註已經完全被對利潤的追求所取代,投資者更加關註未來的走勢——這些特征正是目前投資信托業通行的政策——所以與投機的區別已經變得非常模糊。其實這個所謂投資的準確定義應該是對壹個狀況良好的公司普通股的投機性操作。

如果回到普遍接受的觀點,投資的核心目標是獲取收益,投機的典型特征是追求利潤,或者說資本增值,顯然是安全的。然而,這壹標準是否抓住了投資和投機的本質區別是值得懷疑的。有很多案例可以證明,有時候目前的收益並不是投資的主要收益,比如銀行股,仍然被視為富裕投資者的首選投資工具。這些股票的股息比高級債券少,但人們購買這些股票是希望通過銀行收入和盈余的穩定增長獲得特殊的股息和資本增值。換句話說,吸引買家的是要分配的利益,而不是要分配的紅利。當然,我們不能把這種操作稱為投機,因為我們不能只把分配大部分紅利的銀行的股票稱為投資工具,而要把實行保守政策,把大部分收入用於積累和發展的銀行的股票歸類為投機工具。這個結論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我們必須承認,普通股投資可以基於盈利能力,而不考慮當前的股利分配。

這是新時代的投資理論嗎?既然我們承認戰後買低收益的銀行股是投資,那麽在1929買低收益的工業股也應該算是投資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會帶我們到最後的答案,但是為了理解,我們先來看看第五個區別標準——安全和風險。這壹標準是用來定義所有投資操作的最廣泛的標準,但由於各種缺陷,在實踐中使用起來很不方便。如果以最終結果來決定安全性,似乎又回到了玩世不恭的說法,投資是成功的投機。當然,安全性應該是提前考察的因素,所以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純主觀的余地。賭徒在“某些事情”上下賭註,認為自己是“安全的”。那些在1929買入高價普通股的“投資者”認為自己是安全的,他們預期未來的增長會彌補當時付出的高價,並獲利。

安全的標準——安全的概念只有建立在有形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購買者的心理基礎上,才是有用的。必須有明確和成熟的標準來定義或至少指出什麽是安全。正是這壹點,將1912中的銀行股票買家與1929中的普通股票買家區分開來。根據他們的經驗,前者承擔的買方價格可以認為是保守的。他們通過了解被投資機構的資源和盈利能力接受了這個價格,並確信他們可以收回所有投資。如果強烈的市場投機使得價格超出上述方法判斷的合理範圍,那麽他們就會賣出這些股票,等價格回歸後再補。

如果1928-1929的普通股票購買者采用同樣的方法,結果將是悲慘的。那麽高價股又被稱為“藍籌股”,大眾在選股時無疑帶有濃厚的賭博色彩。與之前投資銀行股的案例相比,關鍵的區別在於,買家並沒有用壹個既定的價值標準來衡量這些股票的價格。隨著市場的發展,價值標準也發生了變化,使得現在的價格——無論多高——成為衡量價值的唯壹標準。基於這種測量方法的安全概念顯然是錯誤和危險的。這種邏輯的極端形式意味著,對於壹只好股票來說,沒有什麽價格是過高的,即使它從25美元攀升到200美元,它仍然可以同樣“安全”。

我們提出的投資定義——以上對比指出,預期的安全性不足以給出投資的定義,預期必須建立在研究和客觀標準的基礎上。同時,投資者不需要只關註當前的分紅,只要能確定經過壹段或長或短的等待期後會得到回報。從以上兩點出發,我們提出以下對投資的定義,它不僅符合通常對這壹概念的理解,而且具有壹定的準確性:

投資是指根據詳細分析,本金安全,保證滿意回報的操作。不符合這個標準的操作就是投機c。

這個定義中的壹些含義值得進壹步討論。我們談論的是“投資操作”,而不是“證券”或“購買”,這是有原因的。認為某種證券具有內在的投資特性是錯誤的。價格是自始至終的基本影響因素,所以壹只股票(甚至債券)在某個價格可以說是投資工具,在另壹個價格就變成了投機工具。而且,購買壹組證券的操作可以是壹種投資,即使其中任何壹種在單獨購買時都不夠安全。換句話說,為了滿足最低投資要求,有時需要分散投資以降低單壹證券的風險。(例如,當以低於清算價值的價格購買普通股時,應采用這樣的投資策略)。

我們還認為,壹些套利和對沖操作應歸類為投資,即買入壹些證券,同時賣出另壹些證券。在這種操作中,通過結合買方和賣方來保證安全性。這是常規投資的延伸,但我們認為這是完全合理的。

“詳細分析”、“安全”、“滿意退貨”、“保證”這些詞可能都會被指責為不明確,但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足以防止任何嚴重的誤解。當然,我們所說的“詳細分析”是指具有既定安全和價值標準的研究工作。如果有壹種“分析”導致了這樣的建議,即以最高收入記錄40倍的價格購買通用電氣的普通股,這種分析無疑應該被排除在外,因為它壹點也不詳盡。

投資中的“安全”不是絕對的。這個詞的意思其實是指在正常和可能的情況下,妳可以避免遭受損失。例如,安全債券意味著它只會在特殊情況和極不可能的條件下違約。同樣,安全的股票也意味著它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物有所值的,除非發生非常意外的事情。當研究和經驗表明存在必須考慮的合理的損失可能性時,我們就是在投機。

與“足夠的收益”相比,“滿意的回報”有著更廣泛的含義,因為前者除了活期利息和股息外,還包括資本增值和利潤。“滿意”是壹個帶有強烈主觀色彩的詞,幾乎可以涵蓋各種回報,無論多低,只要投資者願意接受,都是可以成立的。當然,這個投資者至少應該是大體理性的。"

上文提出的投資定義比目前最常用的定義要寬泛。買股票可以是投資,有保證金的交易可以是投資,以快速獲利為目的的操作也可以是投資——盡管通常情況並非如此。這些與本章開頭提到的前四個標準相沖突。為了抵消這種表面上的松懈,我們特別強調需要壹種基於詳細分析的令人滿意的安全保障。所以我們在這裏得出壹個結論,就是分析和投資的觀點在範圍上基本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