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運行3年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已連續經營3年以上。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達到3年以上。
過去三年保持穩定:
發行人最近三年主營業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持續盈利能力:
發行人應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且不存在下列影響其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
發行人的業務模式和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將要發生重大變化,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發行人所處行業狀況或行業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或將發生重大變化,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發行人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嚴重依賴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關聯方或客戶;
發行人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源於合並財務報表範圍外的投資收益;
發行人正在使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審計報告:
註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財務指標: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較低者計算。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養殖權、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超過20%。
最近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發行人註冊資本已繳足,發起人或股東出資的資產的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
法定障礙:
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務、土地、環保、海關等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目前還沒有明確結論。
招股說明書:
募集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申請前最後壹次簽署募集說明書之日起計算。
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在最近壹期截止日期後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卡行可申請適當延期,但最長不超過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