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購是指企業為了實現壹定的經濟目標,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對其他企業壹定程度的控制權的經濟行為。
2.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壹種形式,具有經濟和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投資者失去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上是為了獲得控制權。行業不景氣,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可以在對方公司的二級市場買低價股。
3.從法律上講,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在持有境外已發行股份的30%的同時,發出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約的行為。其本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但是,古玩行業是個例外。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明確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收購古玩、文物和珍貴藥材,非法倒賣或走私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 1.收購分類
1.橫向收購。橫向收購是指同壹行業或行業內生產或銷售同類產品的企業之間的收購。從本質上講,橫向收購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生產或銷售相同或相似產品的公司之間的收購。其目的是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提高被收購公司的壟斷實力或形成規模效應。
2.垂直收購。縱向M&A是指與生產過程或業務環節密切相關的企業之間的兼並和收購。縱向收購本質上是生產同壹產品,處於不同生產階段的公司之間的收購。收購的雙方往往是原材料的供應商或成品的買家。因此,熟悉彼此的生產情況,有利於收購後的相互融合。
3.混合收購。混合收購又稱復合收購,是指生產和經營不相關產品或服務的公司之間的收購。
按付款方式
用現金購買資產。現金購買資產是指收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以控制目標公司。
用現金購買股票。現金購買股份是指收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以控制目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