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頒布股權分置實施方案以來,三壹重工、清華同方、紫江企業、金牛能源等4家企業進入試點。從三壹重工股權分置解決方案的成功通過,廣大流通股東可以清楚地看到,非流通股東侵占流通股東權益的事實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我們知道三壹重工非流通股股東共出資5.88億元(2003年年中所有者權益為1521.6萬元),收購三壹重工1.8億股,相當於每股出資327元;三壹重工上市時流通股東出資總額為9.336億元,收購三壹重工6000萬股,相當於每股出資15.56元。三壹重工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混合出資後的凈資產為每股6.34元。2003年三壹重工向全體股東每65,438+00股派發4元,2004年三壹重工向全體股東每65,438+00股派發2元。送10股,每股6元後,預計截至2005年3月底三壹重工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混合出資後的凈資產約為每股3.98元。
三壹重工股權分置實施方案為:三壹重工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東每65,438+00股送3.5股,公司從公司未分配利潤中向流通股東每65,438+00股送8元。從本方案的實施情況分析:
本次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前(送股後)的流通股股東每股成本為3.74元,實施後的每股成本為4.95元,獲得654.38+062萬股流通股;本次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前(送股後)三壹重工非流通股股東每股成本為65,438+0.335元,獲得非流通股3.2億股。實施後每股成本3.02元,獲得流通股2.78億股(有條件上市)。本次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後公司每股凈資產為3.98元。也就是說,本方案實施後,三壹重工的非流通股股東(出資成本為3.02元)和流通股股東(出資成本為4.95元)出資不同,但都可以上市流通,其持有的所有股份享有同等權利。問?這樣的股權分置方案公平嗎?合理嗎?合法嗎?
為什麽壹提到解決股權分置的實施方案,中國股市就連連下跌?根本原因在於非流通股股東在股權分置實施方案中極大侵占流通股股東權益的事實被法律化了!也就是說,讓非流通股股東合法強行從流通股股東的口袋裏取錢。這種現象對流通股東來說不可怕嗎?正因為中國股市存在如此不公平合理的情況,股市下跌才不可避免!
如何解決股權分置過程中非流通股股東侵占流通股股東權益的問題?關鍵是要遵循和維護股票市場的公平原則,按照歷史成本法將非流通股股東轉換為股份,讓出不該由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那部分權益。比如按照歷史成本法實施非流通股的對價應該是:
例如,*ST閩電(000993)上市時共投資約15024萬元,其中:對流通股東的發行價格為11.25元/股,流通股份10000萬股,出資額為112500。非流通股股東出資1.887元/股,非流通股2億股,出資3.774億元。今日*ST民電(000993)派發股息、分擔虧損後,流通股股東(按分擔80%虧損計算)的發行價為8.73元/股,非流通股股東的出資為1.43元/股。按照股市的權益原則,也就是說*ST民電(000993)的非流通股股東要按照8.73到1.43的上限減持股份,即從原來的2億股減持到3276萬股。股份減持後,*ST民電(000993)總股本為654.38+032.76萬股,每股凈資產為8.75元。也就是說,原非流通股股東出資3.774億元,占凈資產28665萬元,而流通股股東出資1125萬元,占凈資產8.75億元,*ST民電(000993)原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出資的凈資產縮水22%-24%。
總之,國家要充分保護原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防止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流失,嚴防非流通股股東侵占原流通股股東的權益。以公平、合理、平等、合法的方式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那麽中國的證券市場才會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