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什麽要發行股票?對於以及企業來說,上市公司為什麽要發行股票?簡單地說就是為了融資,也就是籌集更多資金。壹家公司的所有者為了擴大規模等種種目的,要籌措資金時,有兩種途徑。
壹種是借債。企業可以向銀行信譽,也可以發行債券。炒股方和債券購買者向企業收取利息獲得回報,他們擁有的是企業的債權,壹旦企業歸還所有的本息,債務關系就結束。債權人無法直接影響和幹預企業的經營,也不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也就是說無論企業經營好壞都須償債。
另壹種途徑是發行股票。企業獲得所需的資金,同時將所有權賣給大大小小的股東。股東通過分紅、股息等方式獲取收益,也***同承擔企業的風險。與債券不同,企業沒有義務回收股東手中的股票。股東只能將股票轉手賣給其他人。從原公司的所有者角度看,兩種籌資方式各有利弊:發行債券是有償的,需要還本付息,但是公司的所有權仍百分百掌握在自己手裏。發行股票可以免費募集到大量資金,代價則是分攤了自己對公司的所有權。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這樣實行發行股票融資的目的,這也就是上市公司為什麽要發行股票的答案。
公司發行股票的目的是什麽
1、融資。發行股票融資,不用付利息,無還款年限。對企業來說是最有效的融資方式。
2、擴大市場形象。通過上市交易,每天都有投資者關註,提升公司知名度
3、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上市後,企業置於公眾監督下,管理會更科學,更透明
4、籌集資本,成立新公司。新的股份公司成立時,需要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股東資本,達到預定的資本規模,從而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來源。
5、追加投資,擴大經營。現有股份公司為了擴大經營規模、增加投資或籌措周轉資金,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籌措所需資金。這類股票發行稱為增資發行。
發行股票的條件
壹、主體資格
(壹)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二)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批準的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三)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六)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