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紅對期權交易有以下影響。
期權知識@期權醬
第壹,期權合約單位變大。
期權對應的標的證券發生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股份合並及拆分等情況時。,這些證券將受到除息處理。這時候就需要對期權合約的條款進行相應的調整,以維持期權合約買賣雙方的權益不變。
合約調整日為標的證券除息日,主要調整行權價格、合約單位、合約交易代碼、合約簡稱。
分紅的情況下,現有上證50etf期權所有合約的行權價都會下降,期權合約單位也會下降。
根據交易所發布的股票期權交易規則,當合約標的為除權或除息時,期權的合約單位和行權價格按以下公式進行調整:
分紅前後有兩樣東西不變:期權市值和期權面值。
期權市場價值=期權結算價*合約單位
期權面值=期權目標價格*合約單位
因為期權的執行價格不會改變,
比如上證50ETF今天的收盤價是2.54元,標準合約單位是10000。
分紅、除權、除息後,上證50etf價格將調整為:2.54-0.037=2.503元。
因此,根據期權面值不變的計算原則,除息調整後的合約單位等於2.54 * 10000/2.503 = 10148。
也就是說,分紅除息前,壹份看漲期權行權後將獲得10000份上證50ETF基金份額,而分紅除息後將獲得10148份上證50ETF基金份額。
第二,運動距離變小。
由於期權的面值不變,分紅後期權的行權價格也會調整。新行權價=原行權價*原合同單位/新合同單位。如果原行權價為2.6元的50ETF購買65438+2月2600期權,則調整為行權價為2.563的50ETF購買65438+2月2563期權。
因為原來的分紅合約不是整數合約,按照交易所的規則,合約代碼前面是A字,新上市合約的行權價格是整數合約,所以在2500合約和2600合約之間會產生壹個2563合約,行權距離會更小,有利於在末日市場有更多的選擇。
三是單位合同提成有所下降,但單位合同提成總額不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期權交易規則,期權標的分紅前後,每個期權的市值(即“期權結算價*合約單位”)不會發生變化。這意味著壹旦合約單位被調整,期權的行權也會被調整,調整後的結算價等於“原結算價*原合約單位/調整後的合約單位”
我們以“50ETF申購65438+2月2600”為例計算調整後的結算價。
165438+10月28日,50ETF買入65438+2月2600,合約結算價0.0417元。期權合約單位為10000,期權市值為417元。經計算,調整後的合同單位為65438+。調整後期權結算價為417/10148 = 0.0411元。可以看出,調整後,期權結算價變小,但該期權合約總價不變。新期權合約結算價*新期權合約單位= 0.000。
第四:補倉需要補倉。
由於上證50etf期權從65438+2月1開始的合約由10000變為10148(預估,最終以除息日收盤價為準),到期準備建倉的投資者交付的etf數量不再為10000。從邏輯上來說,套倉開倉的投資者需要用標的證券的全額作為保證金,缺壹不可。因此,在下壹個交易日,持有補倉的投資者必須單獨補倉。
可以看到,在交易所的提醒公告中,特別強調了“開立補倉頭寸的投資者,應根據合同調整後新的合同單元及時補足補倉證券,做好合同調整準備。”"
每1補倉需要再買148上證50 ETF(510050。噓)。如果在65438+2月1持有已覆蓋頭寸的朋友未能及時補券,導致覆蓋抵押品不足,這部分頭寸將被強制平倉。
ETF分紅公告後,證券公司會及時向備付金頭寸不足的投資者催繳,因為公告日與除息日之間通常會有幾個交易日,在此期間ETF基金的價格仍在實時變動,最終的補券金額會以除息日之前的收盤價為準計算。
如果投資者不想補足債券,可以選擇除息前對期權進行平倉的時機,降低因準備金頭寸不足而被迫平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