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信貸業務的平均收益率在10%左右,考慮到該類業務背靠經紀、投行部門資源,邊際成本較低,因此證券公司投入到類信貸業務上的稅前收益率將接近10%。
類信貸業務,主要包括融資融券、約定式購回、質押式回購、購買信托、私募債等業務,平均收益率在10%左右。
由於此類業務背靠經紀、投行部門資源,邊際成本較低,因此證券公司投入到類信貸業務上的稅前收益率基本接近10%。
因此業內認為隨著該類業務逐步消化證券公司的閑余資金,行業凈資產收益率(ROE)提升會是必然。
如券商推出的股票約定式回購業務,就是以股票股權作為抵押,向投資者提供貸款,這筆貸款投資者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投資,自由性更大。
從市場來看,類信貸業務客戶普遍參與的積極性較高,券商也紛紛跟進,因此類信貸業務的利潤貢獻度應相當可觀。
從形式上來看,類信貸是銀行信貸資產的瘋狂出表。銀監會首次引用“類信貸”的概念是在《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嚴守風險底線工作的意見》(銀監辦發[2016]27號),其範圍主要包括銀行體系表內外最終底層資產為信貸資產的業務總稱。
區別於傳統銀行信貸業務,“類信貸”是利用了表外的資金和資產大做文章。從影子銀行,到信貸資產轉讓,再到非標債權,實現了業務的大量出表,並且創造了極高的收益。
從內容上來看,類信貸就是次級貸。如果撥開眼花繚亂、蕪雜不清的千種形態,穿透到最終的底層資產,我們將發現,類信貸投向的客戶,往往都是銀行由於各種政策限制,正在從表內退出或無法接納的產能過剩、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產等等行業客戶。
由於這些不符合銀行內部風險偏好,或者外部監管要求的“次級資產”,無法從銀行表內獲取常規的信貸資源,而商業銀行又迫切追求信貸擴張,便滋生出了類信貸的資產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