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貧富差距意味著已經超過了合理的限度。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目前中國的基尼系數為0.45。占總人口20%的最貧困人口,其收入或消費僅占4.7%,而占總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其收入或消費占50%。由此看來,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已經超過了壹個合理的限度。首先,中國貧富差距擴大有壹定的歷史合理性。首先,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在壹定程度上造成了貧富差距的擴大。經濟的發展使得壹些新的經濟部門迅速成長。例如,改革開放後,農民的非農收入迅速增加,這是導致農村收入差距擴大的重要因素。社會的進步使得社會成員的個體意識逐漸覺醒,相應的,個體的潛能也得到了極大的開發。人與人之間的潛力差異很大,同時這種差異與按貢獻分配相結合,使得社會成員的收入逐漸拉開距離。其次,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也助長了貧富差距的擴大。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是必然趨勢。但對中國來說,市場經濟是從無到有,是壹個逐步建立的過程。在市場經濟建立的每個特定階段,不同的社會群體有不同的利益。換句話說,在市場化的不同具體階段,會形成不同的、相對豐富的社會群體。這些群體不可避免地擴大了與仍處於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群體的收入差距。比如金融領域市場化初期,很多人是通過投資外匯、債券、原始股致富的。從某種意義上說,誰能跟上市場化進程,誰就有可能先富起來。既然中國的貧富差距擴大在很大程度上與歷史的合理性有關,那就應該客觀承認,而不是在道德上加以否定和譴責。但令人擔憂的是,中國的貧富差距擴大得太多太快。短短20多年,中國從壹個平均主義盛行的國家,變成了壹個貧富差距不斷擴大,收入差距超過國際平均不平等水平的國家。原因有幾個:壹是對高收入群體缺乏合理的、必要的“身高限制”。本來國家可以通過完善的稅制來緩解貧富差距,但目前我國的稅制並不完善。據學者研究,近年來,我國各種稅收平均每年流失5700億至6800億元,占國民生產總值的7.6%至965.438+0%。其中年均關稅1500億~ 2000億元,增值稅1500億~ 2000億元,營業稅約1000億元,資源稅(如土地、能源、資源等稀缺資源)1000元。此外,我國地下經濟十分嚴重,地下經濟逃稅金額在700億至800億元之間。國家稅收的嚴重流失,壹方面使壹部分人的財富迅速增加,另壹方面使國家缺乏必要的再分配能力,難以有效幫助弱勢群體,最終加大貧富差距。第二,基礎課缺乏必要的“底”。與經濟發展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障和社會轉移支付呈現出明顯的滯後性。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城市退休人員、城市失業人員及其親屬最有可能成為貧困人口,從而拉大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第三,經濟領域存在很多不平等競爭。不平等競爭表現在很多方面。最突出的是,壹些部門、行業甚至壹些社會個體成員可以通過壟斷經營獲得壟斷利益或高額利潤,而其他社會群體和成員則不能,從而最終形成非常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比如壹些壟斷行業借助國家特許經營獲得了“暴利”。在對我國不同行業收入的統計中,壟斷行業的人收入位居前列,如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郵電通信、電力部門等。甚至壹些社會公共事業單位,比如壹些公立教育機構,壹些公立醫療機構,利用行業壟斷地位索取高額利潤。(來源:瞭望;文/吳忠民;中共中央黨校社會學室主任、教授,中國社會學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社會公平問題突出.......................................................................................................................................................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發表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王偉光的文章指出,當前,中國社會部分成員收入差距擴大甚至貧富差距擴大,是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問題。文章指出,中國社會生活中出現了壹些值得高度重視的新問題。其中之壹是,在我國經濟保持增長、人民生活普遍得到改善、普遍不同程度得到實惠的前提下,部分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保持擴大,城鄉差異、地區差異等社會差異也在擴大,對構建和諧社會造成壹定影響。壹是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繼續擴大。改革開放前,中國分配的主要弊端是平均主義。改革開放打破了大鍋飯,拉大了差距,激發了人們的積極性。然而,在打破平均主義大鍋飯的同時,壹些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突出表現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除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擴大;農村居民收入差距繼續擴大;不同地區居民收入差距擴大;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的收入差距繼續擴大;不同所有制職工收入差距繼續擴大;不同行業從業人員收入差距繼續擴大。二是地區差異和城鄉差異擴大。從1980到2003年,東部地區在全國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從50%上升到59%。西部和東部地區人均GDP從1:1.92提高到1:2.59,中部和東部地區從1:1.53提高到1:2.03。地區差異仍在擴大。城鄉差距的擴大不僅體現在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還體現在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的日益明顯。第三,部分社會成員的貧富差距有擴大的趨勢。文章指出,貧富差距擴大的直接結果是:壹是社會貧困問題出現。城鎮相對貧困人口12萬人,年人均收入1059元。月收入比全國平均收入水平低54.7%。2004年人均純收入不足668元,年末農村貧困人口2665438+萬。按照人均純收入669-924元計算,年末農村低收入人口4977萬人。壹是社會公平問題突出。在大多數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時,反映貧富差距的指標快速上升,出現了分配不公。群眾對勞動致富合法經營造成的收入差距有壹定的容忍度,但對分配不公造成的差距、違法致富現象、腐敗犯罪、收入不公平、貧富差距不合理、心理失衡等十分不滿,反映強烈。中央黨校調查組的問卷調查顯示,2004年最嚴重的三個問題是“收入差距”(43.9%)、“社會保障”(24.3%)和“腐敗”(8.4%)。對於2005年的改革,72.9%的學生關心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文章說,鄧小平非常重視解決貧富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的問題。他在1993中指出,“什麽時候、在什麽基礎上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要研究。可以想象,當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時,這個問題就會凸顯出來並得到解決。”現在是突出和解決壹部分社會成員的分配差異和其他社會差異不斷擴大的問題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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