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溢價的會計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認股人實際收取認股款時,應當以其發行的股份的票面金額作為股本;溢價發行的股份,其發行收入扣除發行費用後超過已發行股份面值的部分,應當作為股本溢價。因此,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的收入,在實際取得收入時予以確認。按照股票面值與核準發行股票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記入“股本”科目,溢價部分(即超過股票面值的部分)在扣除委托證券代理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傭金和股票印刷費用後,記入“資本公積”科目。沒有溢價或溢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境外上市企業,按收到股份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按照確定的人民幣股份面值與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記入“權益”科目,兩者之間的差額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如光明集團為新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5萬元,額定股份15萬股,每股面值確定為1元。公司確定每股發行價格為1.2元,委托證券公司發行股票。每股實際發行成本為0.01元,在發行收益中扣除。
借方:銀行存款-17850000,
貸:股本-15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2850000。
例如,某境外上市公司增資發行10萬股普通股,2014年10月0日,每股面值為7元,每股發行價為1美元,收到股款當日美元與人民幣匯率為1:8.25。準備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2500000,
貸款:股本-7000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2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