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不壹樣,下面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包括中國):
美國:1966年廢止;
日本:1999年廢止;
新加坡:2001年廢止,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a,歐盟(其時的歐***體)1969年指令:“......各成員國征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引起歧視,
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幹預,所以應該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廢除......”;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和芬蘭:80年代引進金融工具交易稅遭到失敗,不但國家稅收下降,
而且導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於是先征後廢;
d,法國,比利時:征收中,但是固定稅率之外,上有封頂;
e,英國:征收中,廢止議題熱議中;
印度:去年6月1日起,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稅率從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納稅。
* 交割與非交割交易區別:與T+n相聯系,在買入n天後交割,如果買入後n天內賣出則視為未交割交易。國外的T+n通常是如此定義,
和中國的T+n不是壹個概念。其他國家不管T+幾,當天賣出是不受限制的,買入後的n天內不能賣出則全世界僅有中國壹家!
加拿大:無
新西蘭:無
南非:無
泰國:0.1% 對賣方征收
荷蘭:0.12% 雙向(超過公司股份較大比例者才予以征稅)
瑞典:0.5% 雙向(對半年內交易量超50萬法郎者征收)
香港:0.1% 雙向
澳大利亞:0.15% 雙向
中國:0.3% 雙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