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牌了,上市時間待確定。
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8日,我會受理了妳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申請。經審核,現提出以下反饋意見。
1.申請材料顯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15年上市公司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16年10月24日,中國證監會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116號),就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對*ST舜船及其時任獨立董事等責任人員處以行政處罰。
其中對*ST舜船處以“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請妳公司:1)補充披露上述行政處罰執行情況。2)補充披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其他被證券監管部門處罰或采取監管措施的情形。
如有請補充披露相關整改落實情況。3)補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相關規定。請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2.申請材料顯示,2016年3月18日,銀監會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信托風險監管工作的意見》(銀監辦發58號)。請妳公司結合近三年以來相關主管部門發布的監管規定,補充披露標的資產江蘇信托在對非標資金池清理。
風險實質化解、提升資產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具體執行情況,並提示可能存在的風險。請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請妳公司結合標的資產江蘇信托的合規經營情況、發展戰略、信托行業轉型等,補充披露:1)標的資產江蘇信托在日常經營、信息披露、風險處置等方面的合規經營風險。2)在信托行業轉型發展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可能面臨的戰略風險和創新風險。
3)金融產品結構復雜化引發的交叉金融風險。請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