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集合競價階段之前,有幾種不同的安排:
首先,如果在7:00之前解除警報,交易將正常進行:
其次,如果在7:00至9:00解除警報,集合競價時段(香港稱為盤前時段)將被取消,交易將在警報解除後兩小時的整點或30分開始(例如,如果在上午7:15解除警報,則上午9:30開始交易)。如果上午7:30解除警報,上午的交易時段將於上午9:30開始。)。
第三,9:00至11:00解除警報,上午取消交易,13:00開始交易。
第四,如果從11:00解除警報到11:30,則上午取消交易,13:30開始。
第五,如果從11:30到12:00解除警報,則上午取消交易,從14:00開始。
第六,12:00後解除報警,全天停止交易。
(2)在集合競價階段,有以下不同的安排:
第壹,如果是臺風預警,那麽在集合競價階段結束後停止交易,按照上述(1)規定的解除預警的情況恢復交易。
第二,如果是黑色暴雨預警,那麽正常交易。
(3)集合競價階段結束後,將在16:00發出警報,具體安排如下:
第壹,如果是臺風預警,預警發出後十五分鐘停止交易,按照上述(1)規定的解除預警的情況恢復交易。
第二,如果是黑色暴雨預警,那麽正常交易。
港交所將在其網站上公開披露臺風和黑色暴雨暫停和恢復上市的安排,內地投資者可通過港交所網站獲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