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是各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總稱,也指專門的產品,是用來證明持票人享有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狹義的證券主要是指證券市場的證券產品,包括股票等產權市場產品,債券等債務市場產品,以及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衍生市場產品。
證券的特點是民事權利體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結合,權利體現在證券上,即權利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中以證券形式出現的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標誌和結果。
根據其不同的性質,證券可以分為三類:憑證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
1.證據證券。
簡單證明某壹事實的書面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
2.憑證證券。
是指認定權利人是私權的合法權利人,證明權利人履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文件,如存單等。
3.證券。
它是指數有票面余額的憑證,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它區別於上述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轉讓。
有價證券是具有壹定面值的法律文件,用於證明證券持有人或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紙幣、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承兌匯票都是有價證券。但壹般市場上的證券交易,應特指《證券法》所規範的證券,如紙幣、郵票、印花稅票等。,不在此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