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售股票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這兩個分錄應該寫借入還是借出?這兩個分錄是寫借方還是寫貸方,要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余額來判斷。也可以通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最近壹次公允價值與初始計量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來判斷。實際上,這個差額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余額——公允價值變動。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應等於投資成本的公允價值,此時的投資成本為1212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這要扣除手續費。
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本科目反映原公允價值與現公允價值的差額。
原公允價值12120減去現公允價值14000等於1880元。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反映了原始公允價值與當前公允價值之間的差異。原公允價值12120減去現公允價值14000等於1880元。
既然現在的公允價值高於原來的公允價值,那麽該金融資產就應該是可供出售的——公允價值的變動應該在借方(資產科目,借方表示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用於將原公允價值調整為當前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