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financial company)(也稱財務公司)在西方國家是壹類極其重要的金融機構。
其資金的籌集主要靠在貨幣市場上發行商業票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也從銀行借款,但比重很小。
匯集的資金是用於貸放給購買耐用消費品、修繕房屋的消費者及小企業。金融公司分為銷售金融公司、消費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類。
壹些金融公司由其母公司組建,目的是幫助推銷自己的產品。比如,福特汽車公司組建的福特汽車信貸公司是向購買福特汽車的消費者提供消費信貸。
識別原則
滿足分類規則
分類規則是任何分類過程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也是檢查分類是否正確的準則。因此金融公司風險劃分體系首先必須滿足分類規則。分類規則主要有四種: i完備性。科學意義上,劃分出來的種的總合,應當等於屬概念的外延。M=PI+P2+八+Pn。實踐意義上,可能發生的每壹個風險事件都能歸為壹個風險類別。風險劃分體系的完備性是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ii獨立性。科學意義上,根據劃分出來的各個分項互不相容,具有全異關系。實踐意義上,可能發生的每壹個風險事件只屬於壹種風險類型。iii準則唯壹性。每壹層次只有壹個分類準則。iv邏輯等級清晰。邏輯等級保證分類的嚴謹性和直觀性。不在同壹等級的風險不能並列羅列和討論。
定義清晰
科學意義上,定義項壹般是屬性加種差,清晰的定義是形成類別體系的基礎。因此各類風險的定義必須清晰,便於公司所有員工理解,並且保證在風險事件的記錄、統計、監控和匯報時不會產生差錯。
易於風險度量
要想準確對金融公司全面風險進行預警,必須對各類風險進行準確的度量,以此來衡量覆蓋風險的資本需求、風險轉移的成本效益等。因此風險劃分體系必須為風險度量創造有利條件。
易於風險監管與控制
度量的目的是為風險預警決策與控制提供依據。僅按風險的數理表現特征來劃分風險雖然可能滿足度量要求,但是度量結果對企業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可能沒有貢獻。因此,金融公司風險劃分體系在度量要求的基礎上還必須兼顧風險監管的要求,以便根據風險狀況采取風險控制和轉移措施,使度量結果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與主流金融業風險劃分體系相容
為適應國際金融業多元化、混業經營和全面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各類金融公司要建立符合主流標準的現代風險劃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