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上午9: 15-9: 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他交易時間為連續競價時間。集合競價期間,交易所自動撮合系統只存不撮合。競價時間結束後,撮合系統會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生成該股票當日的開盤價。滬深新股上市交易首日,無10%漲跌幅限制。但深市新股當日掛牌集合競價時,委托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上下65,438+05元。否則在集合競價中競價無效,只能參加後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 00-15: 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會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當價格相同時,按時間順序進行撮合。撮合交易時,股票交易價格的確定原則如下:1。成交價格必須在昨日收盤價的65,438+00%以內;同壹價格的最高買入申報和最高賣出申報;3.買方(賣方)申報價格高於(低於)賣方(買方)申報價格的,采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格。如果交易所主機匹配到交易,主機會立即將交易信息返回給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如果交易未完成或部分完成,投資者有權取消其委托或繼續等待交易。壹般委托有效期為壹天。
另外,深股的收盤價並不是該股當天的最後成交價,而是該股當天最後壹分鐘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