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交
個人養老金制度最大的特點是鼓勵個人儲蓄,削弱再分配屬性,這麽做妳可以說更公平了,也可以說更不公平了。
壹方面,個人存個人的錢,為自己的養老負責,站在有錢人角度上講更公平,另壹方面,窮人本身賺的錢就少,現在還要自己考慮自己養老的事,站在窮人的角度上講,他要對平時的花費更具約束,才有能力到晚年混點好飯吃,當然有錢沒錢是個廣義概念,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同,中國早就提出要發展多層次的養老制度,個人養老金制度只是其中比較容易實現的壹環而已。
中國實行個人養老金制度需要解決壹個疑問,而這點會使個人養老金制度在中國實行起來麻煩重重。
即,中國怎麽解決類似於社保混賬管理,空帳運行的情況?
都知道個人養老金制度全世界新加坡實行的最好,新加坡養老金的最大特點是個人賬戶強制儲蓄。
新加坡的社保制度覆蓋人群是新加坡公民和永久性居民。公積金法規定“凡工薪收入者,無論是公務還是非公務職員,都要參加中央公積金計劃,向中央公積金局按規定足額繳納公積金,連個體商販也要參加。”
中央公積金規定了55 歲以下分設三個賬戶:
普通賬戶占72.5%,用於購房、教育甚至個人投資。
特別賬戶占10%,作積累退休金,到了55歲可以壹次性提取,但要留足最低額度保障老年生活。
醫療賬戶占17.5%,主要用於為自己和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醫療費用和醫療保險(僅限新加坡公民和永久性居民)。
賬戶層層分明,用途清晰,就要保證公積金的絕對安全性和可行性。因此新加坡發明了公積金獨立於政府財政的分帳管理模式,確保公積金的資金絕不會被挪用他處。
如:公積金制度法律依據是公積金法令。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為公積金管理機構,隸屬於勞工部,政府財政的豐歉對公積金沒有直接影響, 而且政府無權動用公積金去彌補財政可能存在的赤字。
公積金投資由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投資運行,確保本金安全和盈利。
反觀中國,社保的統帳結合 、混賬管理、空賬運行的模式壹直存在。
新中國成立後,1953年1月2日,《勞保條例》開始進行修訂,當時規定企業按照工資總額提取勞動保險金,70%由企業自行管理,用於發放當期退休金和其它福利,30%交由中華全國總工會保管,作為企業間統籌調劑和儲備。勞動者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均能享受退休金和醫療等其它福利。
而此制度實行不到20年,為了集中力量搞經濟建設,1969年2月便停止了國營企業勞動保險金。當時全國總工會積存的近4億元社會保險總基金悉數繳解國庫,轉為財政資金。
此後,職工退休金完全由各企業自行負責。到了20世紀末,有些國企因為市場化改革無法在自負盈虧,甚至瀕臨破產,工人面臨下崗。很多企業此時已經無力支付單位職工退休金,原來在此退休的或者正要退休的職工無法再領到養老金。
國家為了維穩,將職工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類人對應三種不同的養老金政策。
養老金賬戶實行統籌賬戶+個人賬戶相結合方式。統籌賬戶實行現收現付,將“新人”繳納的錢在當下支付給已經退休的“老人”,這樣就能解決眾多企業無法負責還在嗷嗷待哺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問題。
而新人的個人賬戶實行積累制,退休時可以由權利人分期領取。相當於強制儲蓄。
改革實行時,已經退休的老人從未繳納養老保險金;工作了壹定時間的“中人”,在參保前也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金。他們未繳納的部分,全部“視同繳納”。而在改革中,不斷有職工按照“視同繳納”的政策參加社保。
所以“視同繳納”的部分好像等待泰坦尼克號撞擊的冰山,數額巨大但我們卻看不見。
歷史的欠賬被強行加在正在繳費的“新人”肩上,很長壹段時間裏,中國的社保繳費率在全世界名列前茅,超過了很多發達國家,但又實行低水平的養老金替代率,開源節流,來解決養老金改革的轉型成本。
可即使這樣統籌賬戶的資金還是不夠支付,於是,在現收現付制下個人賬戶被挪用於退休金的發放,這就是著名的我國養老保險的空賬運行問題。
到了去年醫保改革,單位繳納的30%進入個人賬戶全部充公進入統籌賬戶。
社保設計的個人賬戶沒有得到強有力的保護,反而在統籌賬戶出問題後時時被拿去填窟窿,根本沒法起到強制儲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