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完成工傷認定後,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後轉歸情況、出院註意事項,需加蓋就診醫院章等、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等、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壹、工傷醫療費怎麽報銷
工傷報銷申請流程如下: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壹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壹年內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
5.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準備好醫療費等繳費單據、職工本人的社保卡等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7.最後由社保經辦機構核算應予報銷的費用,支付給職工。
二、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項目是什麽
下列工傷待遇是用人單位賠付的:勞動者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工傷勞動者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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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夥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壹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第三十條
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工傷保險待遇支出、勞動能力鑒定支出、工傷預防費用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工傷保險待遇支出指經工傷認定後職工應享受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具體包括工傷醫療待遇支出、傷殘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傷醫療待遇支出是指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住院夥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傷殘待遇支出是指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至四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五至十級傷殘職工按規定領取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以及壹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實際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的差額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勞動能力鑒定支出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進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再次鑒定、復查鑒定活動中及工傷職工輔助器具使用等確認工作中產生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
工傷預防費用支出指按規定用於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支出。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壹)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