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的區別
1、概念的不壹樣:統籌賬戶是指各社會保險項目的基金***濟。而個人賬戶是用於記錄參保人員繳納的部分和從單位繳納部分中劃轉計入的費用,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
2、作用的不壹樣:統籌賬戶裏的錢屬個人所有,例如在養老保險中當員工還沒有到退休年齡就身故,養老險個人賬戶會退回給受益人,醫療險中的個人賬戶裏的錢由個人使用,可以支付門診費、社保醫療規定的個人自付部分、購買藥品等。個人賬戶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以及跨統籌範圍轉移、退休前退休、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終結基本養老關系時,領取個人賬戶有關待遇的主要依據;
3、使用方式的不壹樣: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在退休取出後個人消費,而統籌賬戶是用於按月發放養老金及在保險人去世後向其遺屬發放喪葬補助和撫恤金。
綜上所述,養老金統籌賬戶和用戶個人有關系。通常交保險的時候會有壹部分交到統籌賬戶,等到用戶領取養老金的時候也有壹部分出自統籌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壹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