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他人繳納社保賬戶:
付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社保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收取他人社保費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預付社保費用、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籌集過程中,職工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最重要的來源。
也可視為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為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職工和雇主)收取的費用。
綜上所述,可以找社保機構繳納,但是需要自己承擔所有費用。如果辭職回家的失業人員不希望自己的社保繳費在當地社保中斷,那麽個人可以找壹個正規的社保機構,委托其繳納社保(個人和公司的社保費用都是個人承擔,服務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壹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情況。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應當繳納的數額按照本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繳費單位完成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