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賬戶劃入標準為什麽調整?
本次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政策調整,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的要求,在職職工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通過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由原來的個人積累式轉向互助***濟式,實現大***濟。在不增加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的基礎上,更大程度發揮社會***濟的功能,更有利於醫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進壹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待遇保障水平。
1、提高門診保障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含退休人員統壹補充醫療保險),上不封頂。
2、進壹步減輕參保人員高額醫療負擔,自2022年度起,城鎮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原來的39525元下調至30404元。
二、個人賬戶資金每月幾號劃入?
自202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醫保費征收情況,完成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的劃入工作。
壹、居民醫保的範圍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支付範圍和標準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標準執行。
2、起付標準(也就是通常說的門檻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壹樣,即三級980元、二級720元,壹級540元。
3、就醫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就醫實行定點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醫院、院店合作和二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確定為首診醫療機構,將部分三級綜合和轉科醫療機構確定為定點轉診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就醫時應首先在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就診,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由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方可轉入定點轉診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等病情相對穩定後,應轉回定點首診醫院。
二、怎麽往醫保卡個人賬戶充錢
單位承擔部分按照職工年齡進入個人帳戶醫保卡的錢用完了充值;對個人也合適.我們這裏是每年的七月份醫保卡裏的錢包括醫保卡裏的錢用完了不需要自己充值是醫保中心定期自動為妳充的,只有按照記入個人帳戶的情況辦理:個人交納的醫療保險金全部進入個人帳戶。
法律依據: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壹、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繼續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具體劃入標準為:不滿70周歲的按100元/月標準劃入、70周歲(含)以上的按110元/月標準劃入。
二、自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專款專用,參保人員不可支取。參保人員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範圍的補充通知》(京醫保發〔2021〕22號)規定定向使用個人賬戶。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個人賬戶資金仍可支取。《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