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跟擔保在某種程度上有些類似,都是通過募集資金進行投資某些標的項目,進而獲得收益回饋給投資者。但是二者的區別還是比較多的。
首先從規模上,信托公司全國現在***計62家,大多數是省政府牽頭設立的金融機構,比如河南的中原信托,控股股東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資的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類似的信托公司還有上海信托,吉林信托,山東信托,蘇州信托等。還有的是大的國字號企業直接設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侖信托,中國航天集團旗下的中航信托,平安集團旗下的平安信托。中國中鐵旗下的中鐵信托。註冊資金壹般在12億左右。同比擔保公司,僅河南省註冊的就有1640家,註冊資金大多在500萬到1個億之間。
其次從募集資金的流向來看,信托主要有房地產信托、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類信托、證券投資信托這三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信托相當於平常我們說的私募基金,而證券投資信托則相當於陽光私募基金)。固定收益類的產品壹般投資於實業(房地產,政府工程項目,上市公司項目),收益率從屬於固定收益類的,收益率壹般在9%-12%。信托公司發行的信托產品,為最大限度規避風險,從選擇項目開始,信托公司壹般從交易對手和抵、質押物兩個方面來控制風險,優先篩選那些經營穩健、償債能力較強、第壹還款來源較充足、抵(質)押物易於變現且變現價值較高的項目。信托項目成立後,信托公司會定期、不定期對項目進行風險排查,包括融資人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抵(質)押物狀況等。審核程序非常嚴格,同時,信托公司所有項目流程確定以後,要報備銀監局,如果監管部門認為這個項目存在風險,也會及時叫停。而擔保公司投向的項目僅僅受到公司自身內部風控體系的審核,其中蘊涵的風險較大。綜上所述,信托產品要比擔保公司的理財產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從法律層面來講,信托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信托法》與《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而設立,推出的理財產品遵循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成立與發行,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嚴格的審核備案程序;而投資擔保公司設立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成立,根據該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托投資等活動,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從法律性質上判定,投資擔保公司受托投資行為具有壹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從收益率上來看,擔保公司目前能給出的月收益率壹般是1.5%-2%,而小額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銀行年化收益率2.5%,月收益率在0.21%在如果單從收益率來看,信托公司確實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擔保公司投資標的有著非常強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擔保公司的資金以及人才儲備,選擇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項目是有很大的難度的。據河南房地產商會秘書長趙進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產企業通常不會用擔保公司的錢,而擔保公司的錢大都流向了壹些初涉地產界的中小型公司。這些小地產商抱著投機心理用擔保公司的錢,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產企業使用這種融資手段充滿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