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
2.在職參保人因故死亡。
3.被保險人出國定居。
4.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有余額。
5異地(跨省)參保職工離職,離開參保地。況且社保也退不了。
如果沒有繼續繳納社保,想退保,需要先向社保局申請退保。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可以退款。
退保程序如下:
1,參保單位已為該員工辦理了停保手續,繳納了所欠社保費用;
2、填寫養老保險退保失業保險壹次性生活補助申報表(單位蓋章);
3.準備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去上壹個社保局辦理;
4.我去銀行領取退保金。
退保是指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單註銷,雙方協議終止,不再存在保險關系。
退保時註意以下問題:
1,社保退保應該由參保職工本人辦理,而不是代為辦理。由於客觀情況,確實需要別人來收。妳要去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領取相關社會保險金的委托證明,並提供公證處的聯系電話、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由本人親自辦理。
2.社保退保只能退個人繳納的部分。同時,只有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即男60周歲,女55、50周歲,個人賬戶內的資金才能壹次性退還,單位繳納的部分不予退還;
3.壹旦退保,如果要重新投保,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會清零,要重新開始計算,對參保人的退休會有影響。同時,醫保的參保時間已經中斷,醫保的繳費年限也要重新計算,可以享受的醫保待遇也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