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醫療費用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醫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報銷30%,每次檢查費和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報銷20%,每次就診檢查費和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贈處方,限額1元。
6、鄉鎮合作醫療門診補償限額為5000元。
二、住院報銷標準
1,藥費:輔助檢查:心電圖、X線透視、攝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檢查費200元;手術費用(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報銷1000元)。
2、60歲以上老年人在城鎮醫院治療,治療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三、大病報銷標準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患者,壹次性或壹年內發生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的,即5001-10000元為65%,10001-18000元為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65,438+0.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