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應當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具有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條件還有特殊要求。
依托單位非全職聘用的境內外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應當提供依托單位的聘任合同復印件,並提供包含聘任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時間的說明,作為附件隨申請書壹並報送。
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應當是在地區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依托單位的全職工作人員,以及按照國家政策由中***中央組織部派出正在進行三年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學技術人員,其中援疆、援藏的科學技術人員應提供受援依托單位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出具的援疆或援藏的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隨申請書壹並報送。地區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依托單位的非全職工作人員、位於地區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區域內的中央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及地區科學基金資助範圍以外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地區科學基金項目。
2.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經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註冊的依托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托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
該類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項目時,應當在申請書基本信息表中如實填寫工作單位信息,在個人簡歷部分詳細介紹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況,並提供與依托單位簽訂的書面合同,作為附件隨申請書壹並報送。
法律依據
《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