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所辦理的公證案件,申請留學的常見國家有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法國、新加坡、日本。
二、申請人通常需要申請公證。
(1)出生;
②無犯罪記錄;
③親屬關系;
4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
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等。);
⑥畢業證(學位)、學位證(學位)、成績單、在讀證明等。
⑦職業資格證書(各種職稱、執業證書、駕駛證等。);
(8)申請人父母或其他親屬的經濟擔保證明(壹般包括銀行借款合同、銀行存款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工作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收入證明、納稅證明及父母或其他親屬的經濟擔保聲明等。).
⑨根據不同國家或者地區的要求需要申請的其他公證事項。
3.申辦公證,要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材料,會認真核對。
(壹)當事人申請出生公證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我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果父母去世,需要提供死亡證明;本人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戶籍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出具的出生證明;
(2)申請無犯罪記錄公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刑事處罰證明原件;申請人戶籍跨省市(地區)變更的,需提供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和現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三)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聯方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有關人士已移居海外,須提供有關人士的外國身份證及護照影印本;關系人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供關系人的死亡證明;父母派往澳洲申請與子女的親屬關系公證,必須提供父母只有幾個孩子的證明;
(4)辦理身份證明公證時(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當事人應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護照)原件;
⑤辦理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等)公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或者護照原件,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或者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夫妻雙方分別持有的結婚證。原結婚證已經遺失的,由原婚姻登記部門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6.申請畢業證(學位)、學位證(學位)、成績單、就讀學校證明公證時,當事人應當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畢業證、學位證、畢業合影;申請人畢業證書原件已遺失的,由原畢業學校出具畢業證書,申請人人事檔案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7.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公證時(各種職稱、執業證書、駕駛證等。)、當事人應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職業資格(職稱、職務證書、駕駛證)原件、發證部門出具的輔助證明及申請人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⑧根據不同公證事項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法國、新加坡等國家,在留學申請中,可能需要辦理本通知第三條第④-⑧項的公證事項,將采用間接公證方式,適用固定公證格式的第三十三條“證書(執照)公證格式”或第三十五條“文字符合公證格式”。
五、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寄往美國使用的出生證明、學歷證明、學位證明、結婚證和寄往法國、泰國、哥倫比亞使用的出生證明,均需附上當事人二寸免冠照片(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