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
社保可以報銷床位費。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就醫期間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的職工,不予報銷。
比如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結算辦法》第二條第二點,對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醫療費用進行結算。
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醫療費用結算
1、職工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由定點醫療機構核算;個人醫療賬戶支付的費用從個人醫療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中扣除。記賬和從個人醫療賬戶中扣除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所在區縣醫保辦結算;其余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職工收取。
2.家庭病床醫療。建床不滿6個月的,定點醫療機構在撤床時申請醫療費用結算;建床超過6個月的,每6個月或者拆床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申請醫療費用結算。
3、職工辦理家庭病床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其病情適當收取預付費用。具體標準由市衛生局和市醫保局另行制定。
中國醫療保險報銷規定: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其本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憑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做到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三)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高於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低於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償付比率
1,門急診醫療費用:年度內(1 10月1 2月31 2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
2.結算比例: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內報銷50%,個人自付50%;壹年內,派遣人員門診、急診累計報銷最高限額為2萬元。
3、被保險人應妥善保管在指定醫院門診的醫療單據(包括大額部分的收據、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疾病的門診醫療:被保險人患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等疾病,需要在門診服用抗排異藥物時,被保險人就診。
二、三級定點醫院根據《疾病診斷證明書》,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審批表》,報區醫療保險中心審批。
這三種特殊疾病的門診治療和取藥僅限於批準治療的定點醫院,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結算。
5.住院治療。
交了20年醫保,退休後才能享受醫保報銷。
各地醫保報銷比例不同。詳情請參考當地政策。
醫保住院後,住院床位費可按規定額度報銷,三級醫院壹般床位費基本在規定額度內。但高級床位或私人床位會有壹定比例的床位費自費部分超出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