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維修基金指的是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時間壹長,開發商不可能再負責維修,也不能由哪戶業主單獨維修,因此必須建立維修基金來加以保障,以保證物業的後續正常使用,維護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同利益。
維修基金應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可見,這筆資金應該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其性質是屬於業主***有的。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房屋維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產商和購房人***同籌集的,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且公***設施維修基金用於公***設施的維修、保養和更換;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用於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維護,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業主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如果業主覺得需要自己親自交納維修基金較麻煩,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