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阜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付正辦發[2011]4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直屬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阜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1年6月28日
阜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
為推進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根據遼寧省全面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議精神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遼[2009]31號)及《關於印發遼寧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遼人社發[2009]
壹、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
(1)基本原則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確保保障水平與當地經濟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堅持個人(家庭)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堅持權利與義務對應;堅持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參與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
㈡任務目標
2011 7月1日,我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全面啟動,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並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5年實現農村適齡居民全覆蓋。
二、具體實施措施
(壹)保險範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自願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保。
(2)資金籌集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家庭)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組成。
1.個人支付。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定為每人每年100元,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個人繳費按年繳納。
2.集體補貼。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人的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本人當年的繳費額。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提供資金支持。
3.政府補貼。政府向年滿60周歲且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中央財政補助50%,省級財政補助30%,市縣兩級財政補助分別承擔10%;未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省級財政補貼30%,市、區財政補貼各承擔35%。
市、縣(區)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市、縣(區)政府分別承擔50%(15元)。隨著經濟增長和地方財力狀況,政府補貼標準可適當提高。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按當地最低繳費標準參保,縣(區)政府按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80元)的80%繳納,所需資金由縣(區)財政承擔。這部分人享受政府支付的保險費,也享受政府支付的30元補貼;所以有些人選擇更高等級的支付,他們不能享受由政府支付保險費的政策。政府繳納的保險費要記入其個人賬戶的政府補貼部分,被保險人死亡時不能繼承。
(三)建立個人賬戶
新農保經辦機構應當為每位新農保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員的補貼、政府對參保人員的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目前個人賬戶存儲的金額每年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壹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4)養老金福利
養老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按照國家和省的統壹規定,結合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適時調整我市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新農保養老金社會化。參保人死亡時,除政府補貼余額(本息合計)外,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壹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補貼余額並入新農保基金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員養老金。
(5)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新農保制度實施後,累計繳費15、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首次發放基準日為2011年7月1日),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必須繳納保險費;4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農村居民,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不享受往年政府補貼。年齡在15以上的,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低於15;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本息壹次性返還本人。
(六)資金管理和監督
阜蒙縣、彰武縣(以下簡稱兩縣)新農保基金實行縣級管理,市級財政補貼撥付至縣級財政基金專戶。海州區、細河區、太平區、新邱區、清河門區(以下簡稱五區,含經開區、高新區)將對新農保基金實行市級管理,各區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至市財政基金專戶。隨著新農保的不斷擴大和全面推廣,條件成熟時將直接實行市級管理。
各級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審計制度,對基金籌集、分配、轉移和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定期公開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挪用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各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公示本村參保人員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接受群眾監督。
㈦相關系統的聯系
凡已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並已領取養老保險養老金的人員,可直接享受新的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原待遇仍按原辦法執行。
對已參加養老保險、未滿60周歲、未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應並入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新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參保人跨地區轉移時,新農保關系和個人賬戶資金可轉移到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相關標準核算,享受相應待遇;遷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的,新農保關系和個人賬戶資金可暫時儲存在原參保地,有條件時轉移。
三。處理管理和服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以下簡稱人社部門)是新農保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相關政策制定、綜合業務指導等工作,其所屬市農保經辦機構負責指導、監督和檢查兩縣五區新農保經辦工作。
各縣(區)人社部門負責本地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工作,切實履行主管部門的職責。
兩縣農保機構負責登記管理、保險費征繳、資金撥付、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和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檔案管理、統計管理、咨詢、查詢和報告,並對鄉鎮辦事處業務辦理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五區在區人社局有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審核所轄鄉(鎮)參保人員的參保資格、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待遇資格、保險關系轉移資格;錄入新農保業務信息,發卡,開展投保、催收、政策宣傳、業務咨詢、統計報表,審核上報業務信息數據。
各鄉鎮(街道)應配備專職人員,村應配備代理人辦理農業保險業務。
受市政府委托,市農保局對五區新農保進行基金管理和基金核算,具體負責參保登記管理(參保人員登記和審核、新農保信息生成)、保險費征繳管理(資金劃轉、賬戶審核、個人賬戶清理)、待遇審核和支付(待遇資格審批、制作發放明細)、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審批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數據上傳、信息報送等業務。
各級經辦部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繳費和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並長期妥善保管;要建立全省統壹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推行社會保障卡(折),方便參保人員卡(折)繳和領取待遇。各級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各項管理制度,規範業務流程,完善資金、審計、信息披露等內控制度。
兩縣新農保的經辦費用自行承擔。五區經常性經費由專職管理人員所轄同級財政承擔,壹次性投入所需工作經費由區財政根據業務工作量分擔。各級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不得在新農保基金中列支。
四、實施步驟
為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順利實施,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分三個階段實施。
(1)準備階段(2011 5月15-6月30日)
1.宣傳。5月下旬,召開全市新農保工作啟動動員會,部署全市新農保工作。新聞媒體、有關部門、縣(區)、鄉(鎮)要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新農保工作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相關政策,為新農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業務培訓。由市人社局牽頭,組織對縣(區)、鄉(鎮)、村三級新農保經辦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學習相關政策,掌握業務辦理流程,為新農保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3.究底。由各縣(區)對農村居民進行全面調查,摸清參保人員的基本情況。以戶為單位登記,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重點對60周歲以上的農業人口進行登記,並在新農保工作開始前上報新農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具體實施階段(2065438年7月+01-2065438年6月+04年2月+31)
1.2011年末,農村居民參保率達到70%,繳費率100%,各級財政補助到位100%,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100%。
2.截至2012年底,農村居民參保率達到85%,繳費率達到100%,各級財政補助達到100%,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100%。
3.2065438+到2003年底,農村居民參保率達到95%,繳費率達到95%,各級財政補貼達到100%,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100%。
4.2065438+到2004年底,農村居民參保率達到100%,繳費率達到100%,各級財政補貼達到100%,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5 1-6月)
市新農保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區)和鄉(鎮)的工作進行全面驗收,召開新農保工作總結會議,總結成績,交流經驗,並予以表彰。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城鄉居民新型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計生委、民政局、市農委、市國土資源局、 市殘聯、市審計局、市文光新局、阜新日報社、市農村信用社等部門為成員。 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
人社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擔負起組織實施的責任,牽頭制定相關政策、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管理和監督養老保險費征繳和養老金發放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預算和撥付,同時要保證新農保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公安、計生部門負責戶籍登記、人口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對;民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提供農村相關群體的收入狀況和其他保障待遇,並做好相關政策的銜接。籌建處負責新農保經辦機構的設立和人員配備;宣傳部門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殘疾人聯合會負責生活困難的農村重度殘疾人的審批。
(二)廣泛宣傳,增強保險意識。
新農保工作影響千家萬戶,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要建立長效宣傳機制,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紮實有效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工作做深、做實、做細,做到家喻戶曉,營造聲勢,引導廣大農民主動參保。
(3)加強服務,提高工作水平。
要規範新農保業務流程,運用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確保個人賬戶等基礎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加快建立和完善新農保管理“金保工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金融網絡為新農保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做好實賬管理、政策咨詢、查詢服務和養老金發放等工作。
(四)嚴格考核,狠抓監督檢查。
縣(區)、鄉(鎮)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責任主體和工作重點,市政府要將縣(區)、部門承擔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目標任務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各縣(區)政府要根據市政府下達的新農保目標任務,分解參保率、繳費率、補貼資金到位率、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率等工作目標,並對所轄鄉(鎮)實行目標考核管理,確保新農保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工作順利完成。市政府督查室將定期和不定期對兩縣五區新農保工作進行督查,對及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給予表彰獎勵。通報批評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實不到位,耽誤工作進度,不能按期完成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