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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才補貼

浙江省衢州市的“人才新政”

01

人才引進政策

1.在曲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給予2萬元的人才津貼。

2.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中小企業就業,簽訂勞動合同1年及以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及以上,每年給予3000-1萬元的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3.鼓勵大學生來曲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大學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實習的,所在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生活補助。

4.畢業學年內,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以非定向方式培養畢業生,給予3000元求職創業補貼。

5.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吸納大學生實習的,給予大學生實習基地每人每月800-1500元的實習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02

人員培訓支持

1.特聘教授、省特聘專家、省儉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或同級其他獎項獲得者,壹次性獎勵1萬元。

2.入選衢州市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5萬元和2萬元。

3.入選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二級、三級的,三年內分別給予總額5萬元、2.5萬元、1萬元的獎勵。

4.獲得正高級職稱的,享受每人每年2萬元的人才津貼。

5.獲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並在我市重點行業企業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享受每人每年654.38+0萬元的人才津貼。

6.取得高級技師、技師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在企事業單位緊缺職業(工種)壹線對口崗位工作的,分別給予每人每年654.38+0萬元、5000元的人才津貼。

03

人才創業政策

1.高層次人才來衢實施高新技術創新項目,經評審認定為A、B、C類並落戶衢州的,分別給予6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的項目啟動費。產業化效益顯著或兩年內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的,經評估,B、C類可提升壹級;五年內(生物醫藥企業可適當延長),根據其地方綜合貢獻再獎勵400萬元。

2 .畢業5年內的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以下創業扶持:

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實行全額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首次租賃經營場所創業的,給予經營場所年租金補貼5000元,壹次性社保補貼不超過5000元;

興辦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企業的,連續三年給予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其他行業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3.實施“人才貸款”服務,為高層次人才提供3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低息信用貸款。

04

人才生活服務

1.建立人才“政府給身份,企業給待遇”的機制。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由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申請就業,解決事業編制。

2.實施“教育券”制度,對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在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可辦理“衢州市高層次人才教育券”,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在社會認可度高的學校就讀。

3.開辟轉學“綠色通道”。高層次人才子女從外地轉入市屬公辦高中的,憑學校錄取證明和學籍證明分配到同等學力的學校就讀。

4.多渠道幫助引進高層次人才解決配偶就業問題,對符合直評引進條件的優先考慮;對於現在是行政或事業身份的,可優先考慮對口單位辦理調動手續;對暫時失業人員,3年內,就業專項資金按當地工資標準按月給予生活補助,並給予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

5.高層次人才可辦理“電子卡”,憑電子卡可享受景區遊覽、酒店入住、公共交通等福利,以及組織體檢、療養、享受定點醫院優先安排、專家提前預約等綠色醫療通道服務。

05

人才安居。

1.新引進來曲工作的大學生,給予壹定面積的住房補貼,其中:博士研究生60平方米(約1萬元);

“雙壹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給予30平方米(約50萬元)住房補貼;

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專業急需的“雙壹流”高校畢業生,給予15平方米(約25萬元)的住房補貼。

2.對教師、博士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生、碩士生,按同級人才住房補貼標準的120%執行;引進衛生系統急需專業的本科生,可參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住房補貼標準執行。

3.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按規定額度的2倍和1.4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可申請租住面積為50-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優惠。

5.對尚未購房、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研究生,急需專業“雙壹流”高校畢業生來曲就業的,三年內按當地政府當年公布的年度月工資總額標準的60%給予租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