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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指標體系的原則是什麽?

首先,為市場提供壹個反映債券價格綜合動態演變的風向標。任何價格指數的本質功能都是綜合反映其描述對象的價格隨平均值變化的動態演變,債券指數也不例外。它將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所有上市債券的價格變化提供壹個全面的衡量指標。

第二,引導投資者的資產配置。債券指數的編制和發布可以為債券投資者提供市場價格變化的信號。投資者可以通過綜合比較和預測股票指數、基金指數(相關,行情)、債券指數等投資渠道的價格波動,確定自己的資金在各類資產中的配置比例,避免盲目投資,註重理性投資和科學投資。

第三,作為投資者投資業績的評價基準。很多投資者已經把股票價格指數作為自己股票投資業績的評價基準。債券指數推出後,投資者還可以將債券投資收益率與債券指數收益率進行對比,判斷自己的投資相對於債券市場平均收益率水平的表現。

第四,作為管理層的決策參考。政府管理層可以通過該指數評估和判斷債券市場的運行情況,實時掌握債券交易的異常波動情況,並制定相應的監管政策和措施。比如,充分利用債券指數的波動及其提供的關於市場供求關系的信息,制定更加靈活的利率政策,制定合理的債券發行計劃,規範市場投資活動。

第五,國債價格指數可以作為無風險收益率的衡量標準。壹般情況下,人們總是將銀行存款利率視為無風險收益率,但由於國債品種的低風險高收益特性,使其成為市場公認的無風險資產,因此國債價格指數收益率將為投資者提供另壹種衡量無風險收益率的手段。

第六,推動債券理論及其應用技術的深入發展。債券指數的編制和發布為債券市場的技術分析提供了數據和條件,可以進壹步完善和發展我國的債券投資理論及其應用技術,如債券價格風險結構分析、債券市場與其他證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聯動反應分析、債券組合管理技術等。這也將促進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此外,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債券的品種和數量將會大大增加。除了目前編制的債券指數,還可以進壹步編制更加靈活的分類指數,如期限分類指數、行業分類指數、債券類型分類指數等。

第七,為金融產品創新奠定基礎。當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到壹定階段,還可以圍繞債券指數甚至其分類指數創新金融產品,如債券指數期貨、債券指數期權、指數化債券基金等。所以目前編制的債券指數,功在當代,意在深遠。

第八,完善上交所三位壹體證券指數體系。債券指數的編制將填補我國證券市場債券指數的空白,構建上海證券交易所三位壹體的證券指數體系,有利於證券市場的整體調查研究,全面了解證券市場。

二、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的現狀

現代意義上的中國債券市場,是從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開始的。經過20多年的發展,經歷了以實物債券櫃臺市場為代表的不成熟的場外債券市場、以上交所為代表的場內債券市場以及現階段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並存的三個發展階段。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債券市場是在交易所成立的同時成立的。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在整個證券市場的地位逐步提高。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統計,在整個證券市場年成交額不斷上升的同時,債券(不含國債回購)占年成交額的比重也在不斷上升,從2000年的10%上升到2002年8月的23%。交易所債券市場不斷壯大,債券數量和規模快速增長。2002年前8個月,債券成交額是1996全年的8倍多。

與國際債券品種相比,上交所上市的債券品種較為單壹,目前共有28只債券(不含6只債券回購品種)。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債券具有以下特點:

1)整體來看,債券平均規模有所增加,從2000年的平均78.09億元增加到平均10063億元;其中,國債平均規模從2021億元下降到18329億元,非國債平均規模從1.296億元上升到1.796億元。

2)從發行主體來看,仍局限於國債和公司債兩大類,公司債規模遠弱於國債。

3)從利息情況來看,增加了浮動利率票據兩個品種,但由於我國利率仍由央行制定,與國外的浮動利率票據不同。隨著我國利率的下調,債券加權平均利率從2000年的7.10%下降到2002年的4.70%。此外,壹次性付息債券的發行也大幅減少。

4)從期限結構來看,上交所債券期限分布日趨合理,但需要進壹步完善。債券數量和規模以65,438+00年為主,新增了65,438+05年和20年的長期債券。債券的加權平均期限從2000年的7.30年增加到2002年的9.71年。

三、國際債券指數* * *分析

國際債券市場相當發達,其債券指數也相對成熟。研究其方法和特點將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指數的編制大有裨益。本文將國際著名的債券指數系列(主要包括美林債券指數、摩根大通債券指數、萊曼兄弟債券指數、SalomonSmithBar Barney?Ney)債券指數、道瓊斯公司債券指數、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MSCI)債券指數和匯豐銀行債券指數等。)逐壹分析,課題組發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了:

1,指標體系相當完備。

由於國際債券市場相當發達,每個總指數中的樣本債券數量相當大,這為構建完善的債券指數體系提供了基礎。例如,根據國家和地區的分類,可以編制國家分類指數和地區分類指數;美元債券指數和歐元債券指數可以按照計價貨幣的分類進行編制;根據債券的種類,可以編制國債指數、企業債指數和準國債指數。根據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可以編制投資級債券指數和高收益債券指數;按照債券的行業分類,可以編制產業債券指數、金融債券指數和公用事業債券指數。根據債券的到期日,可以編制各種不同期限的債券指數,等等。如此完備的指標體系為投資者提供了非常豐富的債券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更加靈活地做出投資決策。

2.該指數具有良好的延展性。

這些債券指數系統經歷了壹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在發展過程中,根據國際債券市場的變化,每個指標體系都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和擴展。例如,美林全球主要市場(投資級)債券指數通過提高非政府債券的最低規模,編制了全球主要市場大型債券指數(GLCI)及其對應的分類指數。非核心債券市場的部分債券(捷克、希臘、匈牙利、挪威、波蘭、新加坡、南非、韓國等。)加入樣本,編制全球主要市場擴張指數(GBMP)及其相應的分類指數。正是因為這些指數良好的延展性,才享譽全球,得到國際投資者的認可。

3.樣本債券的選擇標準是* * *。

除了貨幣和發行地的顯著差異,每個債券指數的樣本債券選擇標準有許多相似之處。這些標準也是多年來各種指數在編制指數過程中形成的* * *知識,按照這些標準選取的樣本債券編制的指數也得到了市場的認可。

(1)根據樣本債券的類型,有些指數是直接債券(如道瓊斯債券指數、匯豐債券指數),但也有些包括可贖回債券(如美林債券指數、摩根大通債券指數、MSCI債券指數)。

(2)從券種來看,基本都是固定利率,或者是未來利息流向可預測的階梯券或階梯券。這主要是因為浮動利率票據中的利息流隨著參考利率的變化而變化,不可預測,從而導致無法準確計算該類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凸性等相關指標。

(3)從債券的信用評級限制來看,各指數基本都對非政府債券設置了信用評級限制(匯豐亞洲美元債券指數除外)。對於投資級債券指數,最低信用等級為投資級,而對於高收益債券指數,樣本債券的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下。在信用評級指標的選擇上,大多數指數采用穆迪評級體系或S&P評級體系或其綜合評級,只有少數國家指數采用其他評級體系。

(4)從剩余期限來看,基本上所有指數的樣本債券的剩余期限都必須大於1年或1年。這主要是出於以下兩點考慮。壹方面,期限小於1年的證券應視為貨幣市場品種,不應納入反映資本市場債券價格變化的指數樣本;另壹方面,從投資角度來看,剩余期限小於1年的債券持有人極有可能持有債券進行贖回,這將降低債券的流動性。

(5)從最低外流通規模來看,基本上所有指數都設置了下限,而道瓊斯公司債指數在樣本量確定的情況下,選擇了流通規模最大的債券。這和剩余到期日的限制壹樣,都是為了保證樣本債券的流動性。如果債券發行量小,必然導致流動性降低。

(6)從樣本調整的頻率來看,所有指數的樣本債基本上壹個月調整壹次,有的在月末,有的在月初,大部分指數月樣本債保持不變。但道瓊斯債券指數規定,如果壹個月內發生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破產或債券等級降至投資級以下),該債券將被淘汰,在下月底調整指數成份股債券之前,不會增加新的債券。

4.指標計算方法為* * *。

(1)從指數的基期和基期點來看,基期基本是某年的最後壹個交易日;基期點數基本為100點,主要是投資者可以非常直觀的看到指數值的百分比變化。

(2)從權重的確定來看,主要有三種方法。壹種是等權重,如道瓊斯債券指數(DJCI),壹種是總市值加權,如美林債券指數,第三種是流動性調整總市值加權,如匯豐債券指數,根據債券的流動性分別給出1.0、0.5、0.0的調整系數,體現了高度重視債券流動性的指數設計理念。

DJCI之所以采用簡單算術平均,是因為其樣本債券是發行量最大的96只債券,因此每只債券的價格變動對指數的影響大致相同。其他指數由於樣本內部規模差異較大,各債券價格變動對指數的影響不能視為相同,所以以總市值進行加權。

(3)從指數反映的價格變化來看,所有指數都是完全收益指數,包括債券購買的資本利得、利息收入和利息再投資收入。

(4)從利息再投資渠道來看,利息再投資方式主要有兩種。壹種是以壹定的市場利率進行利息再投資。例如,美林債券指數將65,438+0個月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ID)的利息進行再投資,MSCI債券指數將短期貨幣市場利率的利息進行再投資。另壹種是將利息再投資於相應的債券指數,如摩根大通債券指數和匯豐銀行債券指數。

(5)從債券定價的角度來看,指數使用的債券價格基本分為三類,壹是市場收盤價,如JP摩根債券指數、道瓊斯債券指數,二是自身交易者的報價,如MSCI債券指數、匯豐指數,三是市場上的買方報價,如美林債券指數。

(6)從相應統計數據的發布來看,大部分債券指數不僅發布指數值,還為投資者提供市場分析所需的其他更詳細的統計指標,如到期收益率、久期、凸性等。

第四,債券指數的編制研究

(1)債券指數的編制原則

根據國際上編制債券指數的成功經驗,編制債券指數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以實現基準指數的功能。

首先,該指數的功能明確,能夠真實反映目標債券的整體價格。

第二,指數很容易被投資者復制。這樣債券基金等被動投資者就可以通過復制債券指數來獲得市場基準收益水平。

第三,指數要盡量保持結構穩定。指數樣本債的變化不要太頻繁,樣本債的變化要有壹定的規律,讓投資者做出預測,沒有必要為了跟蹤指數而進行日內交易。

第四,指數編制方法公開、透明、簡單。指數的編制方法要對投資者開放,樣本債券的選擇方法和指數的計算方法要容易被投資者掌握,以便對市場做出更準確的預測。

第五,在上述壹般原則的基礎上,擴展性要結合實際。這樣編制的指數既能反映當前債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又能為債券指數在債券市場發展條件下的延伸奠定基礎。

為了更好地貫徹這些原則,指數編制中的具體方法將基於國際經驗和實際數據的實證研究,制定適合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債券指數編制方案。

債券指數系統

根據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初步設想構建由債券綜合指數(相關性、行情)、國債指數和公司債指數組成的債券指數體系。這三個指數在功能定位上是不同的,這種不同主要體現在指數反映的對象上:綜合指數反映的是上交所債券市場的整體表現;國債指數反映了上交所國債的整體表現;公司債券指數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的整體表現。這種差異將通過樣本債券的選取來實現,三個指數采用相同的指數計算方法。

(3)樣本債券的選擇標準

根據指數編制原則,借鑒國際債券指數樣本債券選擇經驗,結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現狀,制定如下樣本債券選擇標準。

1,樣本選擇空間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人民幣計價的境內債券(包括直接債券和可贖回債券)。因為可轉債流通規模變動頻繁,所以不包括在內。

2.優惠券類型

樣本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和壹次性付息債券,這是國際慣例。目前在上交所上市的有兩只準浮動利率票據20債(4)和20債(10)。在後面的實證研究中,將包含這兩種債券的指標與不包含這兩種債券的指標進行比較。

3.非政府債券等級

非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應為投資級。按照上交所非政府債券的等級,都是AAA級,可以作為公司債指數的樣本。

4.最小外部循環規模

目前上交所國債發行規模均在6543.8+02億元以上。考慮到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未來有可能發行更低規模的國債,國債最低對外流通規模定為50億元人民幣。建議在市場上發行小規模國債時,可以對該類國債納入指數前後進行實證對比研究。

公司債的發行規模遠小於國債。目前流通中的公司債發行規模最大的是30億元(99三峽債(相關,行情)),最小的是7億元(98中信(7))。因此,本期債券最低流通規模定為654.38+0.5億元。

5.剩余到期日

按照國際慣例,剩余到期日定為1年以上。

6.樣本債券的調整

每月最後壹個日歷日,對樣本債券進行復檢,不合格的債券將被淘汰,合格的新債券將被選出。如果壹只債券長時間沒有交易,月底就會被排除在樣本之外,直到交易完畢,月底才會重新選擇。

遵循國際慣例每月對樣本債券進行壹次調整,但目前上交所的債券數量還很少,債券發行有很強的計劃性。所以現階段可以在月檢的基礎上采取更靈活的方法。具體措施如下:

(1)若發行新債券,且該債券符合樣本債券的選擇標準,則提前壹定時間(如1個月)向投資者進行預測,並在其上市後第二天開盤時納入綜合指數及相應子指數的樣本股。

(2)建立樣本債券剩余期限預測機制。若樣本中某債券剩余期限為13個月,則向投資者做出預測,並在該債券剩余期限為12個月的當日指數收盤計算後將其從樣本中剔除。

(3)對於可贖回債券,債券發行人應提前壹定時間向市場公布贖回計劃,指數在債券贖回日前壹天重新計算該債券的流通余額。如果流動性低於外部流動性最低限額,則在指數計算完成後,將該債券從樣本中剔除;如果仍然滿足流動性限制,將在第二天采用新的流動性計算指標。

當上交所債券數量達到壹定規模,債券發行達到壹定頻率時,可將調整方案標準化至每月最後壹個日歷日。

(4)債券指數的計算

1,指數的基期

債券指數基期確定為199965438+2月31,基期點數為100。這符合國際慣例。

2.全部收入

上交所的債券指數應該是完全回報指數。把債券的收益分成三部分:壹是債券本身的收益,二是應計利息,三是利息再投資收益。

(1)凈價

債券本身的收益也是債券凈值的變化。

(2)應計利息

因為我國債券的計息原則是“數頭不數尾”,即起息日計息,到期日不計息;交易日掛牌每100元應計利息金額為包含交易日的應計利息金額,因此應計利息為T+0。

每日應計利息為:

其中AIn為第n天的應計利息,MV為面值;r是票面利率;d是起息日(或最後壹次付息日)到第n天的天數,365是壹年中的天數,閏年2月29日不計息。

(3)利息再投資

國際著名債券指數在指數中記錄利息再投資,並在月末將其排除在指數之外,這是壹種常見的做法。由於國外債券指數中的樣本債券數量非常多,有的甚至有上千只,如果在債券發行時將利息排除在指數之外,那麽指數每個月的調整都會非常頻繁。在指數中編制記錄利息再投資的方法的好處是,當債券付息時,不必立即對指數進行除息,只需在每個月末調整樣本時同時進行,從而大大降低了指數的調整頻率。但當這樣的指標作為判斷投資者業績的標準時,對投資者的資本運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國內的實際情況來看,壹方面,目前沒有債券指數基金,沒有市場化的基準活期利率。另壹方面,樣本債券的數量並不多。所以目前來看,如果債券付息時指數直接除息,也就是指數不包含利息再投資收益,就會很容易計算出來。

3.重量

以總市值為權重,壹只債券的權重計算公式為:

權重每個月計算壹次,當月權重保持不變。但如果當月發生顯著影響權重的事件,如新增債券、剔除不合格債券、債券贖回、付息等。,權重需要重新計算。

4.計算公式

第壹種計算方法

采用牌價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債券指數=報告期債券總市值/基期債券總市值x基期指數。

當樣本債券的市值因非交易因素發生變化時,采用“除數修正”的方法保證指數的連續性。

第二種計算方法

先計算單只債券的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REt是T日債券利息的再投資收益。

然後,計算指數的加權平均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最後用環比計算公式計算總收益指標值,計算公式為:

其中是T日總收益指數值。

第三種計算方法

這種計算方法借鑒了美林債券指數的計算方法,月末指數中不包括利息再投資。

首先計算單只債券的月初至今(MTD)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其中,BTRRt:單只債券從月初至T日的總收益率;pt:t日收盤價;P0:上月收盤價;AIt:t日累計的利息;AI0:上月末應計利息;c:此期間收到的利息(包括支付債券贖回資金);R/d:再投資的日回報率;s:現金流收到日與t日之間的天數。

然後計算指數月初至當日的加權平均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其中,TRRt:指數從月初至T日的總收益率;BTRRi,T:第I期債券從月初至第T日的總收益率。

最後用環比法計算債券指數值,計算公式為:

其中,IVt:T日收盤指數;IV0:上月末收盤指數。

(五)相關統計指標

上交所除了計算全收益債券指數外,還可以計算債券凈價格指數、債券周期收益率、久期、修正久期、凸性等指標,為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市場信息,方便其投資分析。

動詞 (verb的縮寫)國債指數的實證分析

根據我國債券市場現狀,課題組建議先推出國債指數迫在眉睫,在國債指數推出後可以考慮企業債指數和綜合指數。這壹部分對國債指數的建立進行了全面的實證分析。

為了分析不同編制方法編制的國債指數的差異,最終選擇合適的方法,本課題進行了廣泛的實證研究,* * *編制了19國債指數。

1,債券指數利息類型的實證研究

自2000年6月5日第壹只浮息債加入指數以來,2000年6月5日以後開始對浮息債加入前後的債券指數及其統計數據進行對比。根據各種方法計算的實證結果,課題組認為指數樣本債券的利息類型不應包括浮動利率票據。主要原因是:

第壹,有浮動利率票據的指數不能反映利率預期的變化;比如2001下半年,市場預期降息,固定利率債券價格上漲較多,而浮動利率債券變化不大,說明包括浮動利率票據在內的指數不能反映整個市場。

第二,從發展的角度來看,如果未來中國利率放開,那麽浮動利率票據和固定利率債券的表現會有很大不同。

第三,如果包含浮動利率票據,由於該債券未來利率的不確定性,相關統計指標(如到期收益率、久期、凸性等。)無法計算,會降低國債指數的使用價值。

第四,這符合國際慣例。壹般來說,未來利率不確定的浮動利率票據不包括在國際債券指數樣本選擇標準中。

2.計算方法演示。

在實證研究中,本課題采用了三種計算公式。從實證結果來看,這三種計算方法的差異並不顯著,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壹種。

3.權重調整頻率的實證研究。

目前在國債指數的編制中,當樣本債券發生變化時調整權重,課題組對總市值加權條件下權重調整的頻率(每日或每月)進行了實證研究。從實證結果來看,權重的月調整和日調整對指數影響不大,但在標準差系數方面,月調整指數整體略好於日調整指數。因此,為了平衡指數的穩定性和真實性,課題組建議在每個月底的樣本調整中同時調整權重。作為下個月的權重,如果當月樣本債券發生變化,應及時調整權重。

4.利息再投資的實證研究。

在實證研究中,比較了利息是否再投資(直接除息)和以什麽樣的利率再投資。從各指標的描述性統計來看,均值、標準差、偏度、峰度、極差的差異都很小。從指數的走勢來看,沒有明顯的區別。

5.結論

根據以上實證結果,本課題得出以下結論:

(1)樣本債券的種類只包括固定利率債券。

(2)指數按總市值加權。

(3)計算方法可以是三種之壹。

(4)除樣本債券發生變化外,每月末應對權重進行調整。

(5)利息再投資可以不記入指數,但記入指數的,利息在收到時按債券指數收益率每日再投資於指數,月末利息再投資不計入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