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
中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包括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等多個層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了大部分城鄉居民,為退休人員提供了壹定的生活保障。同時,國家還通過調整養老金政策、提高養老金水平等方式,不斷完善養老保障制度。
二、人口結構變化對養老金的影響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金支付壓力逐漸增大。然而,這並不意味著2035年將無養老金可領。國家會根據人口結構變化調整養老保障政策,確保養老金的可持續發放。同時,政府也會采取措施鼓勵社會各界***同參與養老事業,形成多元化的養老保障體系。
三、經濟發展對養老金的支撐作用
經濟發展是養老金發放的重要支撐。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國家財政收入不斷增加,為養老金的發放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國家還會通過優化養老金投資運營、提高養老金收益率等方式,增強養老金的支付能力。
四、個人養老規劃的重要性
在關註國家養老保障制度的同時,個人也應積極規劃自己的養老生活。通過儲蓄、投資等方式積累個人養老資金,可以減輕對基本養老金的依賴,提高自己的養老生活質量。
綜上所述:
關於“2035年無養老金可領”的說法缺乏科學依據,不能盲目相信。中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並會根據人口結構變化和經濟發展等因素進行調整和完善。同時,個人也應積極規劃自己的養老生活,為未來的養老做好準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