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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保育院2011公開招聘專職幼兒園教師公告招聘

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保育院2011公開招聘幼兒園專職教師公告為確保2011塘沽保育院幼兒園專職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天津市和濱海新區有關規定及《2011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保育院幼兒園專職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要求

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保育院公開招聘專職幼兒園教師公告2011

為確保塘沽保育院2011專職幼兒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天津市及濱海新區有關規定和《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保育院2011公開招聘方案》的有關要求,現將塘沽保育院招聘專職幼兒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塘沽保育院2011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塘沽保育院2011擬公開招聘幼兒專職教師7名。

三、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英語專業、藝術專業、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全日制大專期間學習過學前教育專業,現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和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愛幼兒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儀表堂堂,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1981年1月1後出生;

4.必須具有小學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

5.社工必須有天津市常住戶口。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程序和方法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壹)報名和資格預審

1.註冊時間:

2011 6月29日-7月3日

上午9:00-165438+下午0: 30-4: 00

2.報名地點:天津濱海人才市場(塘沽杭州路1400號)

3.報名電話:022-25341439

4.現場註冊要求:

(1)合格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招聘人數與確認報名人數之比低於1: 3時,由招聘單位的上級機關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2)報名時,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壹式兩份,並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並附近期壹寸免冠照片3張,有工作經歷者附詳細簡歷。2011的畢業生可以出具關於學業的證明。資格審查合格後繳納筆試報名費45元/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請人憑區縣民政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低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免考試費。

(3)資格審查通過並完成繳費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時間:7月13日上午9:00-下午4: 00。

領取地點:天津濱海人才市場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委托專門的考試機構。

1.筆試。筆試時間:7月14。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主要考察幼兒教師、英語、舞蹈、美術教師應掌握的專業知識和腳本技能,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為7月18,可在塘沽黨建網和塘沽婦聯網站www.tgfl.org.cn查詢。

2.面試。具體時間另行決定。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由塘沽工委組織部會同塘沽婦聯組織,主要考核教師的基本素質、人格特征和對招聘崗位的適應能力。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 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組織考察人員名單,報濱海新區區委組織部。面試結果、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塘沽黨建網、塘沽婦聯、濱海人才網等網站公布。

(3)體檢和組織檢查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時間:7月26日。

體檢地點:塘沽第五中心醫院體檢中心。

體檢不合格者在面試人員中依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進入組織考察。

塘沽工委組織部、塘沽婦聯組成調查組。考察結束後,形成考察材料,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濱海新區區委組織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塘沽黨建網、塘沽婦聯網、濱海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不及物動詞就業和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濱海新區黨委組織部相關程序要求,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辦理簽訂聘用合同手續。

受聘人員納入塘沽附屬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住宿問題自行解決。

七。紀律和監督

(壹)托兒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辦理招聘事項時,負責人和招聘負責人涉及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平的事項的,應當回避。

(二)2011保育院招聘工作積極接受社會和上級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杜絕下列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1,偽造、變造證件、證書,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報考資格的;

2.考生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或者縱容他人作弊,或者參與考試、考核過程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

5.負責人違規私自聘用人員;

6.其他違反招聘規定的情形。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監督電話:022-6689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