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銀川市優待警實施辦法》。
第壹條為激發公安民警的工作熱情,切實解決民警的後顧之憂,使他們以更大的熱情、更集中的精力投入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中,進壹步加強優待民警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優待警工作在銀川市委市政府的統壹領導下,由組織、編制、人社、財政、民政等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市公安局組織實施。
第三條進壹步完善公安民警風險保障機制。市財政將銀川公安英烈基金的資金需求納入財政預算,2065.438+06年壹次性撥付10萬元,以後根據使用情況適時補充。政府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銀川市公安英雄基金捐款。
要進壹步完善《銀川市公安英烈基金管理使用辦法》,在原有救助範圍的基礎上,對因重大疾病致貧的民警家庭和英烈子女增加相應的撫恤和救助,做到收支規範、程序透明、管理嚴格。警察見義勇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