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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辨析?

內容提要“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概念,其含義是:壹個國家在躋身於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會陷入這樣壹種進退兩難的境地:壹方面,隨著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它的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會受到影響;另壹方面,它的產業結構不是以科技創新為基礎。其結果是,這樣的國家既不能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競爭,也無法與發達國家競爭。由此可見,“中等收入陷阱”不是指發展中國家(中等收入國家)在經濟和社會發展道路上或現代化道路上遇到的壹切問題,也不是指壹個國家長期不能躋身高收入國家行列。在壹定意義上,將人均GDP能否達到12196美元(或12276?美元)視為能否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標誌,完全是壹個偽命題。隨著中國勞動力成本的快速上升,中國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在增加。因此,中國必須加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力度,通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盡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關鍵詞“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國家 勞動力成本 競爭力 拉美 中國

近幾年,國內學術界極為關註“中等收入陷阱”。在谷歌的搜索引擎中輸入“中等收入陷阱”,可獲得120萬條結果。然而,在研究這壹課題時,許多學者曲解了這壹概念的含義,因而提出了壹些不正確的觀點。本文力圖從“中等收入陷阱”的定義入手,指出國內學術界在理解這壹概念時出現的偏差,並回答拉美和中國是否已經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壹、何謂“中等收入陷阱”

關於“中等收入陷阱”這壹概念的由來,國內外學術界有這樣壹種***識:它最初是由世界銀行提出的。通過檢索因特網,我們發現,世界銀行在2006年11月出版過壹個關於東亞如何應對全球經濟疲軟的報告。在這壹報告中,世界銀行的經濟學家指出,“中等收入國家如要繁榮,必須采取壹些與以往不同的措施。這壹建議與以下事實是吻合的:中等收入國家的增長速度既不及富國,也不如窮國。”這些經濟學家還認為,中等收入國家處於工資水平更低和競爭力更強的窮國與富於創新的發達國家之間的夾縫中。但這壹報告沒有使用“中等收入陷阱”這壹名詞。?

2007年,世界銀行曾發表了題為《東亞復興:關於經濟增長的觀點》的研究報告。在這壹報告中,世界銀行的經濟學家認為,由於缺乏規模經濟,東亞的中等收入國家不得不努力保持其前所未有的高增長率。以生產要素的積累為基礎的戰略可能會導致持續惡化的後果。這壹後果必然會出現,因為資本的邊際生產率會下降。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內,拉美和中東是中等收入地區,但它們無法走出這壹陷阱。 這是世界銀行第壹次提到“中等收入陷阱”。

2010年,世界銀行發表了題為《有力的增長與不斷增加的風險》的研究報告。在這壹報告中,世界銀行的經濟學家認為,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內,拉美和中東的許多經濟體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在這壹陷阱中,作為高產、低成本的生產國,它們力圖在工資成本不斷上升的情況下保持自身的競爭力,但無法提升其價值鏈,也無法進入正在不斷擴大的、以知識和創新為基礎的產品和服務市場。?

盡管世界銀行的經濟學家在上述3個報告中未能明確地界定“中等收入陷阱”的確切含義,但我們從字裏行間能得出這壹結論:壹個國家在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後,隨著人均收入的提高,勞動力成本會上升,而它的產業結構及科技創新卻未出現顯著的改善或進步。其結果是,它既不能與勞動力成本更低的其他發展中國家競爭,也無法與發達國家競爭,從而陷入壹種進退兩難的境地。換言之,世界銀行所說的“中等收入陷阱”不是指壹個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道路上遇到的壹切問題,而是指勞動力成本上升後遇到的壹種“進退兩難”的境況。

壹些外國學者對“中等收入陷阱”定義的解析或許能幫助我們理解其真實的含義。例如,秘魯學者路易斯?阿布加塔斯-馬傑魯夫(Luis Abugattas-Majluf)認為,向技能密集、技術先進和勞動生產率更高的生產活動過渡,是約旦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唯壹方法。 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維克拉姆?尼赫魯(Vikram Nehru)認為,只有大力發展制造業和減少對初級產品出口的依賴,印度尼西亞才能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日本學者大野健壹(Kenichi Ohno)認為,中等收入陷阱是第二階段與第三階段之間的“玻璃天花板”。第壹階段是外資引導下的簡單的制造業;在第二階段,支持性產業(supporting industries)開始發展,並通過從國外直接購買或引進外國直接投資等形式獲得技術; 在第三階段,國內企業掌握了生產高質量產品所需的技術和管理經驗;第四階段的特點是創新和產品設計。?

美國學者愛娃?帕斯(Eva Paus)認為,“中等收入陷阱”是描述這樣壹種狀態:壹方面,壹個中等收入國家在生產壹般性出口產品時無法與低收入國家競爭;另壹方面,這個國家尚未建立起能夠生產以知識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為基礎的商品和勞務的能力。因此,“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是無法向更高的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她指出,經濟發展是經濟和社會變革的進程。在這壹進程中,生產結構不斷地向增加值更高的生產活動進化。換言之,中等收入國家總是面臨這樣壹種挑戰:如何從大宗商品生產向知識密集型生產活動過渡。

帕斯還認為,中國在國際貿易領域已成為壹個強有力的競爭者,因此許多中等收入國家發現自己難以在低工資密集型生產領域與中國競爭;與此同時,這些國家尚未培養出能在高生產率領域與發達國家展開競爭的生產能力。其結果是,它們面臨著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險。?

當然,我們不會同意帕斯將其他中等收入國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歸咎於中國。但從上述外國學者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是較為狹窄的。它不是指壹個國家在發展道路上遇到的所有問題和挑戰,而是僅僅指勞動力成本提高後如何對產業結構作出相應的調整。

2013年2月16日出版的英國《經濟學家》雜誌有壹篇關於“中等收入陷阱”的文章。這壹文章在解釋“中等收入陷阱”的“理論”時寫道:“富國自誇擁有最好的技術,窮國則認為自己擁有最低的工資,而中等收入國家卻既沒有最好的技術,也沒有最低的工資。” 言下之意時,中等收入國家陷入壹種進退兩難的被動局面。這壹文章認為,中等收入國家可通過制度建設來避免陷入這壹陷阱。

然而,在國內學術界,“中等收入陷阱”的定義卻被常常被曲解為以下三種意思:第壹,壹些發展中國家在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後,在發展道路上長期趑趄不前,從而無法躋身高收入國家行列。第二,在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後,有些發展中國家在低收入階段積累的壹系列經濟和社會問題會集中地爆發。除經濟增長乏力以外,這些國家還面臨著貧困化現象加劇、“三農”問題成堆、勞動力轉移困難、城市化速度過快、收入分配不公、兩極分化嚴重、金融體系脆弱、通貨膨脹率居高不下、社會凝聚力弱化、腐敗司空見慣、毒品泛濫成災以及社會治安每況愈下等問題。第三,有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跌入“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因為原有的增長機制和發展模式失靈,政府無法應對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中的各種挑戰和系統性風險,內需疲軟導致過度依賴外需,等等。?

2010年,《人民論壇》雜誌在征求了50位國內專家、學者的意見後,列出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的十個特征:經濟增長回落或停滯、民主亂象、貧富分化、腐敗多發、過度城市化、社會公***服務短缺、就業困難、社會動蕩、信仰缺失、金融體系脆弱。 該雜誌發表的多篇文章認為,拉美國家已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綜上所述,在國內學術界,許多人將“中等收入陷阱”當作壹個“筐”,把中等收入國家(尤其是拉美國家)在發展進程中遇到的壹切問題都“往裏裝”。

二、“中等收入陷阱”不是“數字遊戲”

世界銀行對“中等收入陷阱”所作的定義未能明確告訴我們如何判斷壹個國家是否陷入了這壹陷阱。但有些學者認為,世界銀行在2009年將人均國民總收入(GNI)12196年美元以上的經濟體作為高收入經濟體,996美元至12195美元為中等收入經濟體,因此,如果壹個國家的人均收入長期不能達到這壹指標,它就可被視為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他們還斷言,“2011 年是南美大陸擺脫‘中等收入陷阱’的元年”,因為根據有關國際機構的統計,2011 年智利和烏拉圭的人均國民總收入超過了世界銀行在2011年7月公布的為高收入經濟體設定的12276 美元這壹界限,率先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將壹個國家的人均國民總收入是否大於壹個具體的數字當作其是否逾越“中等收入陷阱”是欠妥的。

第壹,何謂長期徘徊在中等收入階段。“長期”顯然是壹個含糊不清的時間狀語,多少年可被視為“長期”,顯然是壹個眾說紛紜的時間狀語。而且,“長期”這壹表達方法還低估了發展的艱難程度。美國經濟學家W. W. 羅斯托認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要經歷5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即傳統社會、為“起飛”創造前提的階段、 “起飛”階段、向“成熟”發展的階段、民眾的高消費階段。他認為,從“起飛”階段到“成熟”發展階段的過程大約要經過60年左右。 由此可見,發展中國家從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跨越的時間是漫長的。

世界經濟的發展史表明,在世界上的壹百多個發展中國家中,能夠脫穎而出的畢竟是少數國家。很難想象壹百多個發展中國家能在較短時間內從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躋身於高收入國家的行列。須知,發展中國家的人均國民總收入在提高時,發達國家的這壹數值也在不斷提高,高收入的“門檻”也會隨之提高。更為重要的是,中等收入和高收入是相對而言的。沒有中等收入國家,也就不會有高收入國家。因此,在壹定程度上,世界上總會有壹些國家永遠處於追趕他國的不利地位。

第二,將人均國民總收入視為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標誌,不啻為“數字遊戲”。如前所述,2009年,跳出“中等收入陷阱”所需的人均國民總收入為12196美元;2011年,由於高收入國家的人均國民總收入提高到12276 美元,因此,跳出這個“陷阱”的高度上升了80美元。這意味著,壹個發展中國家能否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取決於世界銀行設定的分界線是否發生變化,不論這個國家的產業結構發生了多大的變化。此其壹。其二,因為世界銀行為高收入經濟體確定的指標是動態的,因此,今年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或許會在明年再次跌入這壹陷阱。之所以有這樣的出出進進,就是因為生搬硬套了世界銀行對高收入經濟體設定的“門檻”。

我們還可提出這樣的問題:以2009年為例,如果壹個國家的人均國民總收入為12195美元(即比世界銀行確定的高收入經濟體的“標準線”少1美元)或12194美元(比世界銀行確定的高收入經濟體的“標準線”少2美元),是不是意味著這個國家尚未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如果說接近12196美元就算跳出“陷阱”,那麽這個“接近”的數字應該是多少?12000美元(比世界銀行確定的高收入經濟體的“標準線”少196美元)可被視為跳出“中等收入陷阱”了嗎?我們甚至還不能排除這樣壹種可能性:為急於跳出“中等收入陷阱”,有些當政者或許會用“做假賬”的方法來提高本國或本地區的人均國民總收入。

而且,以美元計算的人均國民總收入很容易受匯率因素的影響。我們完全可以作出這樣壹個的大膽的想象:由於匯率發生重大變化,世界上或許會有壹些國家的國民總收入會從中等收入經濟體躋身於高收入經濟體行列,或從高收入經濟體行列跌落到中等收入經濟體行列。而伴隨著這樣的“跳出”或“跳進”,這個國家的產業結構、競爭力和科技創新能力可能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如將人均收入引入“中等收入陷阱”這壹概念,或許還能鬧出天大的笑話。例如,我們假設壹個國家的人均收入因種種原因而長期無法躋身於高收入經濟體的行列,只能在“中等收入陷阱”中徘徊。然而,天有不測風雲。這個國家某天遇到了壹次極大的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無數人失去了生命。毋庸置疑,由於這個國家的人口大量減少,其人均國民總收入也就隨之快速上升,達到或超過了高收入經濟體的標準線,因此它就會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壹個自然災害居然會使壹個國家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委實不可思議。又如,2009年利比亞的總人口是642萬,國內生產總值為588億美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為91589美元。 由此可見,利比亞尚未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如果我們假設2011年的戰爭提前到2009年爆發,再假設這壹戰爭使利比亞的人口減少160萬,那麽利比亞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就會達到12199美元。 壹場戰爭居然使壹個國家跳出“中等收入陷阱”,豈非令人捧腹大笑。

第三,人口大國的人均國民總收入要達到高收入國家的標準,需要很長時間的艱苦努力。例如,中國的人口早已大大超過13億。無論是根據世界銀行在2009年確定的高收入經濟體指標(12196美元)還是參照2011年確定的新標準(12276 美元),中國的經濟總量只有在超過16萬億美元以後才能成為高收入國家。今天中國的經濟總量不足7萬億美元。從7萬億美元增加到16萬億美元,將是壹個漫長的過程。而且,可以斷定,世界銀行確定高收入的指標必然會“水漲船高”的。這是否意味著中國將長期陷於“中等收入陷阱”中而不能自拔?

三、如何正確理解拉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國內學術界在討論“中等收入陷阱”時,拉美常被當作反面教材。例如,有人認為,“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馬來西亞等國在上世紀70年代均進入了中等收入國家行列。直到2007年,這些國家仍然掙紮在人均GDP3000美元至5000美元的‘發展階段’。在同壹時期,只有日本、韓國和新加坡等少數國家和地區跳出了‘中等收入陷阱’”。 還有人認為,拉美國家“在經歷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快速發展之後,出現了長達三十多年的經濟停滯。當時,這些國家主要是走進口替代的工業化戰略,著重發展大型企業,城市化進程過快,貧富不均現象非常嚴重。而經濟高速增長使得民眾的期望值提升的速度比經濟的增長速度還要快,這給政府的社會保障帶來巨大壓力,最終導致外債和財政赤字居高不下,通貨膨脹嚴重,金融危機叠起,給經濟發展帶來重創。”?

將拉美作為“中等收入陷阱”的“標本”或“典型”是值得商榷的。

第壹,大多數拉美國家在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後,其經濟並非長期停滯不前。誠然,20世紀80年代,由於受到債務危機和經濟危機的打擊,拉美國家的經濟增長率很低,有些年份甚至是負增長;但所謂“停滯不前”的持續時間不足十年。在進入90年代後,拉美經濟重新走上了復蘇之路。除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的2009年以外,其余年份均為正增長,而且大多數年份的增長率都比較高,有些年份甚至接近6%。

第二,經濟增長緩慢、貧困化現象加劇、“三農”問題成堆、城市化速度過快、收入分配不公、兩極分化嚴重、社會凝聚力弱化、腐敗司空見慣、毒品泛濫成災以及社會治安每況愈下等等問題,不僅僅是拉美國家的“專利”,而且也是其他發展中國家難以消除的痼疾,甚至在壹些高收入國家也不難找到。

第三,當年在討論“拉美病”、“拉美化”、“拉美陷阱”和“拉美現象”時,拉美國家在其經濟和社會發展進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被當作典型的“癥狀”;在討論“壹千美元門檻”時,這些問題被說成是拉美未能逾越這壹“門檻”的論據; 在討論拉美現代化道路或拉美的發展時,這些問題被視為其“失敗”的反面教材;在討論拉美經濟改革的成效時,這些問題被定性為“新自由主義改革”的必然後果;而今在討論“中等收入陷阱”,這些問題又被奉作有力的證據。這樣的研究方法顯然是不足取的。

當然,我們不能無視以下兩個事實:壹是拉美國家的勞動力成本在上升,由此而來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如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美國跨國公司將大量工廠從墨西哥等國轉移到中國和亞洲的其他壹些發展中國家。二是大多數拉美國家難以減輕對初級產品出口的依賴。曾在創建石油輸出國組織的過程中發揮過重要作用的委內瑞拉前石油部長胡安?巴勃羅?佩雷斯?阿方索在1970年說過,“十年後,二十年後,妳會看到,石油帶給我們(委內瑞拉)的是(經濟上的)毀滅,……石油是魔鬼的興奮。”

由此可見,如果非要說拉美已跌入這個陷阱,那麽,我們應該指出,這個陷阱是指勞動力成本上升以及過度依賴初級產品出口導致造成的不良後果,不是該地區在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中遇到的無所不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