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已有的文獻中可以看出,同行在討論財政資金的作用時,往往聚焦於稅收領域,試圖通過優化稅收結構和模式,來增強財政資金獲取的穩定性。實則不然,建立在法律框架下的稅收模式難以在短期內得到調整,而加強預算與執行審計則能在短期內發揮出財政資金的作用。
鑒於以上所述,筆者將就文章主題展開討論。
壹、財政資金使用的功能定位
首先需要就其功能定位進行認識,從而為預算和審計工作的開展建立價值取向。從總括層面來看,其功能定位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壹)提供公***產品
公***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競爭性,這就使得該產品具有很強的外部性特征。從經濟學視角來看,這種具有外部性的產品難以由私人機構提供,從而便成為各級政府履行公權力的出發點之壹。各級政府將財政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產業輔助設施的修建之中,便能滿足區域發展中經濟與社會目標的兼顧。
(二)支持民生工程
解決民生問題已成為各級政府需要***同面對的課題,而民生問題的解決不僅依賴於政府公權力的履行,還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其中,財政資金在其作用發揮中的途徑之壹,便在於支持民生工程的建設。如包括:用電、用水、用氣設施的布局優化與建設,以及針對弱勢群體進行轉移支付等。
(三)引導產業發展
引導產業發展似乎被諸多同行所忽略,其實不然,各級政府在促進區域主導、優勢產業的發展時普遍建立的發展基金,如“創新基金”。盡管每年所發放的基金數額有限,但仍可被看作是產業發展的風向標。對特定企業通過基金扶持,將能向社會宣示當地的產業發展方向。
以上三個方面的功能定位,就從多元目標下建立起財政資金使用的價值取向。下面將以財政工程為對象,分別就預算管理、審計管理進行闡述。
二、功能定位下的預算管理
具體而言,基於全流程管理的視角可將預算管理分為以下四個環節。
(壹)建設項目決策階段
針對項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影響預算管理的關鍵因素。在財政工程項目決策階段,應結合所在地質特征、建築規模,以及項目資金籌措等因素展開可行性分析。應在充分考察該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基礎上,做出相對比較準確的工程造價。
(二)建設項目設計階段
財政工程項目存在著單次人力、物力投入大的特性,唯有把握好項目設計關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造價波動。為此,應在項目設計階段引入市場要素,即建立項目制度招標制度。在項目團隊設計過程中,應強化項目設計監管制度。
(三)建設項目施工招標階段
應對招標文件應實行會審制。重點審查工程招標範圍、計價方式、計價原則、結算辦法、評分辦法、限的設定等內容,針對該工程的具體特點,對不適用的壹些結算辦法、評分辦法作適當調整。
(四)建設項目竣工結算階段
竣工後的結算額往往會偏離預算。其中,有關原始憑證等形式要件,其背後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理性難以掌握則是問題出現的根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可以考慮聘請有資質造價事務所參加全過程預算管理,加強社會監督和控制。
以上預算管理過程就體現出全流程控制的特點,而這也是目前財政資金使用管理中所缺乏的。
三、功能定位下的審計管理
此處的審計管理不僅表現為是預算管理的監督作用,更應體現為是保證預算管理合理化的輔助功能。因此,審計管理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展開。
(壹)監督預算資金的編制
盡管財政資金在作用發揮上存在著較強的外部性,但在具體的使用過程中仍須滿足節約的要求。而上述預算管理作為規制與自律相結合的舉措,仍然將受到實施預算部門的利益影響。這時就需要引入審計管理,來作為監督預算資金編制的最後保障。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審計屬於“跟蹤審計”,這也是確保財政資金最大化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在審計中應對預算資金的總量、明細等要件進行審核,並遵循財政資金使用的價值取向。
(二)監督預算資金的劃撥
根據筆者的工作體會,財政資金容易出現問題的領域就是預算資金的劃撥。這裏的劃撥是指,資金總量在人工、材料和其它方面的資金分配。由經驗數據可知,人工費用壹般占預算資金總量的20-30%的比重,這樣壹個浮動空間就為侵蝕財政資金提供了切入點;更何況還涉及到大量的物資材料采購支出。因此,這裏應監督預算資金的劃撥,輔助預算部門將各要素間所需的資金比例控制在合理區間。
(三)監督預算資金的使用
對預算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不僅需要關註資金的流向和流量,還需要重視資金的效益性。其中,對於後者來說則是在財政資金使用中較為忽略的方面。這時,就需要對各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與有效性進行審核。與此同時,為了確保原始憑證背後經濟事件的有效性,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的制度安排下,應與政府有關部門、第三方審計機構形成跨部門協同作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