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妳必須要知道的“七大政策”
1.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的汽車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2016年12月13日,國家再次對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購置稅征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的購置稅優惠從之前的5%改為按照7.5%來征收,依舊低於原本10%的基本稅率。
2.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車將免征車輛購置稅
根據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3.貸款買車首付低至15%。
為進壹步促進汽車消費,規範汽車貸款業務管理,2017年11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了新修訂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傳統燃油車的汽車貸款比例不變,依舊是80%;新能源汽車的最高貸款比例為85%;二手車的貸款比例也從50%提高到了70%。
4.電子車牌逐步推行。
2018年開始我國要逐步推行電子車牌,將從北京、天津、重慶、河北等地方試點運行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起草《汽車電子標識通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的內容規劃,將在全國設置100萬個監測點,未來在全國出現擁堵城市的核心區域,都將使用電子車牌進行監測。所謂的電子車牌將會存儲該車的車牌號、種類、車型、年檢期、使用性質等十余項車輛信息,這些信息具有唯壹性,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被冒用、盜用和仿制。
5.新能源雙積分政策。
自2018年4月1日起,將針對在中國境內銷售乘用車的企業(含進口乘用車企業)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及新能源乘用車生產(NEV積分)情況進行積分考核
6.車輛不能隨便懸掛與品牌不符的車標。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出廠車輛電動車窗需具備防夾功能、不能隨便懸掛與車輛均需配備反光背心。
7.2018新能源補貼新政塵埃落定。
2018年的補貼政策從2月12日開始實行,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2017年補貼標準的0.7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