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不予退還。但符合以下條件可以退貨。
1.房屋臺賬中剩余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當返還給業主。
2.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應當返還售房單位。出售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出售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從同級國庫中予以沒收。
3、商品房、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應當遵循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授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賣房後房屋維修基金如何處理?
1.根據相關規定,房屋出售後,房屋過戶時,相關維修基礎部分也隨房屋壹並過戶。因此,它屬於買方。但如果賣方之前沒有繳納房屋基本維修,那麽買方需要在第二次交易時按照房屋交易價格的2%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另外,購買的公房性質比較特殊,所以房屋的維修基金壹直沒有交。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所購公房交易時,購房者需要繳納房屋交易價款2%的維修基金,這樣交易才算合法有效。
2.但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房屋維修基金由誰承擔並無明確規定,所以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可以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寫明。還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房屋維修基金的交存人與產權人不壹致,可能會導致維修基金的使用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因此,房屋買賣時,買賣雙方應當約定辦理房屋維修基金的過戶(更名)手續。
3.由於維修基金主要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 * *二手配件和* *二手設備設施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所以買賣雙方均無法提取,實際交易過程中賣方壹般也不會單獨向買方要求補償。如果賣方希望買方承擔公共維修基金,壹個很好的辦法就是在總房款中報出買方希望承擔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