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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金的會計處理

1)養老金會計的基本原則

養老金的確認是養老金的核心問題。如上所述,養老金作為支付給退休職工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的資金,應當是勞動價值的組成部分,應當在勞動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成本。因此,養老金的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具體來說:

第壹,當期確認養老金費用符合養老金基本屬性是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養老金的屬性是遞延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分期支付中的遞延支付部分。員工對這部分價值有索賠和追索的權利。因此,在員工服務期內,企業在確認已支付工資為成本的同時,應及時確認和計量這部分遞延工資。企業在取得職工提供的當期服務的權利時,也有義務確認養老金負債,即養老金費用必須在相關權利和義務發生的當期,作為企業的生產經營予以確認和計量。養老金的分期支付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體現了權責發生制的內在要求。

第二,目前養老金費用的確認也是配比原則的要求。從員工為企業提供服務到領取養老金的整個過程主要經歷養老金的發生、領取和發放三個環節,三個環節相互獨立,相互分離。養老金費用的發生是基於員工提供的服務,是其勞動報酬的壹部分。員工在付出勞動的同時,為企業創造了價值,帶來了相應的經濟效益。根據收支匹配原則,企業應將核算費用時的養老金費用計入當期營業費用,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在員工退休支付養老金時確認養老金費用顯然是不合適的,因為員工已經不能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

在我國,養老金由財政和社保部門統壹管理,企業按期向社保部門撥付壹定的資金。這些企業承擔的資金應該如何確認為費用?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公認的原則是收付實現制,即企業承擔的養老金在發放時計入“管理費用”。因此,需要規範養老金的確認,將收付實現制改為權責發生制,按照配比原則確認養老金費用,即將在員工任職期間支付的養老金確認為養老金費用,在員工退休後直接從養老金中支付,有利於正確反映各期養老金費用及相應的資產和負債。

(二)養老金的會計處理

1.基本養老保險的會計處理方法目前國外對基本養老金的會計處理有兩種方法,即規定受益制和規定繳費制,兩種方法對養老金的會計處理是不同的。

(1)受益人制度下的養老金會計處理。在規定的福利制度下,企業既要按期回籠資金,又要保證員工退休時能獲得壹定的養老福利。因為這部分資金組成的基金由企業負責,即基金資產的收益由企業收取,損失由企業承擔。但受益人制度的會計處理比較復雜,最重要的是將養老金費用的確認與養老基金的籌集分開。壹般來說,養老金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①當前服務成本。由於員工在當期提供的服務,公司應支付給員工的養老金福利(預付福利負債)增加而產生的費用。精算師將服務成本計算為員工當年獲得的新福利的現值。

②負債利息。因為養老金是壹種遞延補償安排,具有貨幣的時間價值。事實上,養老金記錄的是貼現值,估計的福利負債和任何貼現負債壹樣,每年都會產生利息支出。

③計劃資產的實際收益。在計算啟動員工養老金計劃的企業的凈成本時,特定年份積累的養老基金資產的收入是相關因素。因此,每年的養老金支出應隨基金中積累的利息和紅利以及基金資產市值的增減而調整。

(4)前期服務成本的攤銷。養恤金計劃的修訂(包括開始實施)往往包括增加(很少減少)前壹年提供服務的雇員的養恤金福利的規定。因為計劃是在企業預期未來實現經濟利益時進行修訂的,所以提供這些追溯到過去並涉及未來利益的前期服務的成本應在未來的養老金費用中進行分配,特別是在有關員工的剩余服務年限中。

上述費用的確認必須依靠精算師的幫助。精算師預測養老金計劃運行中的死亡率、周轉率、利率、投資回報率、提前退休率、未來薪資水平等因素,並通過計算影響財務報表的各種養老金項目提供幫助,包括養老金負債、年度服務成本和計劃修訂的成本。總之,受益人養老金的核算高度依賴於精算師提供的信息和計量。其會計處理如下:

(1)每年發生服務成本和負債利息時,

借:管理費用-養老金費用

貸款:估計福利負債

②回籠資金時,

借:養老金計劃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

③養老金計劃資產的實際收益。

借:養老金計劃資產

貸款:管理費用-養老金費用

當虧損發生時,做壹個相反的分錄。

(4)修訂養老金計劃(包括開始實施預計養老金負債、

借:服務前成本

貸款:估計福利負債

⑤每年攤銷前期服務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養老金費用

貸款:前期服務成本

⑥實際發放福利時,

借:預計福利負債

貸款:養老金計劃資產

(2)規定支付制度下的養老金會計處理。在規定的繳費制度下,企業根據各期的繳存額和基金的投資收益確定養老金的繳費金額,其會計處理相對簡單。企業每期的養老義務壹般是本期應繳存的金額,企業應繳存的金額由計劃中的計算公式確定。當企業實際存入每壹期時,當期義務即履行完畢。因此,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企業各期應確認的養老金費用通常為當期應付存款。其會計處理是:

當企業存款時,

借:養老金費用

貸款:現金(實際存入時)

或應付養老金(當現金尚未實際提取時)

如果企業每期應繳存的金額與實際發生的金額不壹致,則構成壹項負債(預提費用)或壹項資產(待攤費用)。

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仍處於探索階段,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礎和重點。目前企業和員工對養老保險的認知還不到位,認識還不夠。如果直接按照規定的福利制度確認養老金費用,還存在會計師素質不高、精算師隊伍建設不足等制約因素。因此,我們建議,鑒於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規定受益制和規定繳費制的結合體,最終應轉化為規定受益制,才能真正發揮養老金計劃的社會保障功能。目前我國企業基本養老金應采用規定繳費制養老金會計處理方法,壹些成熟的股份公司可以試行規定受益制會計處理方法。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和精算師隊伍的擴大,將向規定受益養老金會計過渡。

此外,我國現行養老金制度面臨的壹個突出問題是,在制度轉型期間,如何補償職工前幾年的基本養老金。為維護職工享有基本養老保險的合法權利,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有足夠的資金運轉,需要補充職工以前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至於補充資金的來源和方式,補充資金的多少,如何將補充的基本養老金納入成本,這是壹個復雜的問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註,值得探討。

2.企業補充養老金費用的會計處理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和職工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協商確定補充方式、待遇標準、繳費形式、經辦機構等的壹種養老保險計劃。補充養老金的繳費形式為規定繳費制,企業對補充養老金個人賬戶的繳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計提。

我國對企業補充養老金費用的確認和會計處理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我國試點地區的理論和實踐中,會計處理可以如下:

(1)稅前列支,計入各期成本賬戶。

(2)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並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可通過盈余公積和應付養老金-應付補充養老金科目核算。

(3)按照壹定比例在稅前列支補充養老費用,計入費用賬戶;超過規定比例的措施,從稅後利潤中提取。

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生產力水平很低。國家應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金計劃,並給予壹定的優惠政策,從整體上提高養老金水平。但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家應采取以下措施:規定企業可稅前支付的補充養老金比例,超過比例的部分計入稅後利潤。

(三)養老金會計信息的披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26號《養老金計劃》規定,養老金應在相關報表及其附註中披露。而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將養老金核算涵蓋在“管理費用”中,沒有單獨披露,不利於正確評價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和對社會責任的大小。因此,有必要借鑒國外養老金會計披露的理論框架,在財務報表和報表附註中披露養老金信息。詳情如下:

1.“養老金費用”的金額在當期利潤表的管理費用項目下單獨列示;

2.“待攤養老金費用”的金額在期末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中列示;

3.“應付養老金負債”的金額在期末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負債或長期負債中列示;

4.在報表附註中,企業養老金計劃的內容、養老金費用計量采用的會計政策、主要精算假設、養老金費用的攤銷方法、當期養老金費用的具體要素及其金額等。將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