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撥款是指政府為支持城市土地儲備制度順利運行,為能有效調控城市土地市場為目的而采取的行動。財政撥款屬於壹種政府行為
(二)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土地儲備中心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貸款的方式融通資金,是目前最主要的籌資模式,在土地儲備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三)土地儲備收益
土地儲備機構通過對收購的土地進行再開發,將其由“生地”變為“熟地”之後進行轉讓,用土地轉讓收入扣除土地收購、開發、儲備支出後為土地轉讓增量收入,該收入構成了土地儲備收益。這部分收益除了用來維持土地儲備機構的日常開銷、償還貸款外,剩余的部分可以用來征購新的土地。
以上三種融資模式是目前比較常用的土地儲備融資模式,根據各自的特點,它們都有自己適用的範圍。
創新的土地儲備融資模式
(壹)土地信托
土地信托是指土地儲備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將儲備的土地委托給專門的信托公司,由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負責信托土地開發的融資活動。
(二)土地基金
土地基金是指由政府設立的,以土地資源為載體,通過對外發行以土地的未來收益流為擔保的土地收益憑證,向大眾募集資金,然後將募得的資金委托給土地儲備中心,進行城市土地開發、經營等土地整理工作,土地的出讓、出租等所獲得的收益都進入土地基金,並根據土地收益憑證進行收益分配。
(三)土地置換
土地置換是指土地儲備中心按照城市土地儲備計劃,在進行土地儲備的過程中,為了節省土地收購費用、安置現有土地使用者,用已經進入土地儲備體系的土地置換使用者目前所使用土地的行為。
(四)土地債券
土地債券是指土地儲備機構為籌措土地收購、整理資金,以收購儲備土地或政府指定範圍的土地作抵押,而向投資者發行並承諾以壹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