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建設包括以下內容:1。土方施工:以豎向設計為基礎,進行土方施工和土方施工,塑造和整理園林施工場地。
2.園林給排水工程:園林給排水工程、園林排水工程、園林排水工程。
3.水景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小閘工程、護岸工程、護坡工程、水池工程、噴泉工程等。
4.鋪裝工程:重點做好園路的線形設計,園內鋪裝,園路施工。
5.假山工程:由假山材料選擇、開采運輸方法、巖石擺放與布置、假山結構與設備組成。
6.綠化工程:種植樹木和灌木,移植樹木,草坪等。
7.園林供電與照明:園林供電的作用不僅僅是夜間的道路照明,還有很多新的水景、新的遊樂設施、新的照明光源,這些都離不開電能的支持。
園林是指運用工程和藝術的方法,在特定的區域內,通過改變地形地貌(或進壹步造山、堆石、治水)來種植花木、建造建築、布置園路,營造出優美的自然休閑場所,稱為園林。園林包括花園、庭園、小花園、遊園、公園、植物園、動物園等。隨著園藝的不斷發展,還包括國家公園中的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旅遊區、療養區等。
法律上,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第十條規定,城市綠化設計中,應當從地方特色出發,充分利用地形、水體、草地、歷史文化遺址等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條件,在方便人民生活的基礎上,合理布局公共綠地、居住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和景觀綠地。
第十壹條市政建設項目,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機構進行規劃設計。
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對附屬綠化工程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
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施工。確需變更的,應當向原批準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在建設過程中,應充分吸收國際、國內、國際先進經驗,突出地區特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規劃。在城市公共空間和居住小區,要註重綠化,選擇符合當地自然環境的樹木花草,合理配置泉、石、巖、石等景觀。
第十三條在城市綠化中,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各類防護綠地。各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其管轄範圍內的防護綠地進行綠化建設。
第十四條單位應當設計、建設和管理其所屬公共區域的綠化,並為其管理、建設、養護等方面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第十五條苗圃、草圃、花壇等城市生產性綠地,必須符合城市綠化要求。
第十六條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以及開發居住區,必須將相應的綠化工程納入基礎設施投資,並要統籌規劃,按時完成。
以上就是我給妳講的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的情況,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如果不是很了解,可以參考以上內容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