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體交強險要求交通廳直屬企事業單位按擁有車輛數繳納整體交通安全費,不針對其他車主;
2.繳納的統籌保險費的作用是在參與統籌運輸的車輛遇到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乘客意外傷害等意外事故時,用這部分錢給予各種經濟補償。其他未參加整體保險的車主可以自行購買商業車險。
交通意外險理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保險單正本或保險單正本復印件;
2、交通警察在事故現場出具的有簽名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簡單的事故處理書、事故調解書、事故證明;
3.汽車維修行業的正式發票;
4.事故發生時正在駕駛的人員的駕駛證復印件和事故發生地車輛的駕駛證復印件;
5.機動車輛保險損失確認、確認修理項目清單、備件更換更新項目清單;
6、機動車輛保險事故報告表、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理賠申請書;
7、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勘查記錄或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勘查記錄;
8、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勘查草圖、相關事故車輛損失照片;
9.賠償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由保險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患殘疾、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文章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活動。
第四條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國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