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材料有:單位介紹信(註明定點醫院、預產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醫院診斷證明書原件、B超檢查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選擇在異地生育的無需辦理《產前檢查登記表》。
我市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包括:市第壹醫院、婦幼醫院、海港醫院、北戴河人民醫院、山海關人民醫院 、港口醫院、耀華醫院、秦皇島市工人醫院(原鐵路醫院)、開發區醫院、軍工醫院、秦皇島市骨科醫院、山橋醫院、友誼醫院、秦皇島市海港區生殖健康保健醫院、二八壹醫院、中醫院、福愛醫院。
在本市區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職工必須在定點醫院就醫,否則不給予報銷!
二、辦理過《產前檢查登記表》在辦理《產婦登記表》時所需材料:(產前壹個月內辦理)產前檢查登記表(可以是復印件)和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如沒有辦理過《產前檢查登記表》在辦理《產婦登記表》時所需材料(產前壹個月內辦理):單位介紹信(註明定點醫院、預產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選擇異地生育的需提供壹份本人手寫申請。
三、報銷生育津貼所需材料:(產後六個月辦理)
產婦登記表(第壹聯)、醫院診斷證明書、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住院收費收據。(如沒有辦理《產前檢查登記表》的,需提供產前檢查門診收費收據)
相關的政策文件可以登錄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查詢,以上回答節選自《參保生育人員登記、結算所需材料》,若有其他疑問建議咨詢秦皇島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