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和基金的區別:
在安全性方面,信托與基金的區別是信托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在投資渠道方面,信托與基金的區別是信托產品的投資範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目前只限於股票和債券。
信托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法律方面。證券投資基金適用的法律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配套規定,如《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適用的法律為《信托法》及其配套規定,如《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關於進壹步加強信托投資公司監管的通知》、《銀監發關於規範集合資金信托業務問題通知》等;
信托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監管方面。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準,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準,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信托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資金募集方面。就信托而言,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資金信托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托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此外,據報道,為抑制投資過熱,上海銀監局規定信托公司在其推介的信托計劃中投入占信托發行規模5%的自有資金。而基金沒有改等要求;
信托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投資流動性方面的不同。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托計劃,在信托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