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拆遷分房是怎麽分的

拆遷分房是怎麽分的

拆遷分房也就是“拆遷還房”,是指在拆遷中以房屋產權置換實物補償給被拆遷人的壹種拆遷補償方式。

壹、產權置換也叫“拆壹還壹”、“拆遷回遷”、“實物補償”,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

(壹)價值標準產權置換

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二)面積標準產權置

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二、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壹)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二)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拆遷安置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戶騰空交房時間順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號及特殊困難戶安置對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時間、地點;

3、發放分配安置房選號通知單;

4、由拆遷戶憑通知單選擇安置房號,由工作小組組長填寫安置房分配證明,組長簽字確認,由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5、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到開發區征遷辦辦理結算手續,征遷辦出具銀行繳款單,拆遷戶到指定銀行交購房款。

6、拆遷戶憑銀行繳款憑證到財政局確認交清房款後開具收款收據。

7、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及財政局開具的能證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據到拆遷辦開具交房通知單。

8、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和交房通知單到小區物業公司領取安置房鑰匙。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壹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