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成為壹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新聞裏面壹個醫院因為患者交不起錢,根本不給患者治療,最終這孩子失去生命。這件事情本來不用悲劇收場,可是因為醫院的自私,最終壹個無辜的孩子失去生命,我覺得在生命面前,金錢真的很蒼白。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醫院的醫生看著孩子最後停止呼吸死亡,他們的良心丟到什麽地方去了,醫院應該做到的事情是先搶救孩子的生命,因為生命是寶貴的,壹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來了,可是這樣簡單的道理醫院竟然不明白。
面對如此現實的社會,我覺得要想解決保證傷者得到及時救治,同時救治病人的醫院不被坑,那麽就需要國家來立法了,因為沒有法律的規定,那麽這件事情跟本不可能做到,法律應該首先規定醫院必須先救人,後期的費用家屬必須給醫院支付。
當然有些人家比較困難壹些,那麽國家可以規定分期還給醫院,這樣可以減少醫院的損失,同時家屬的經濟壓力也會減輕。國家可以指定壹個銀行來進行這方面的貸款工作,保障低息或者無息給家屬貸款,這樣就可以解決醫院和家屬大問題。
同時我覺得國家可以采取財政撥款給醫院,比如壹些比較困難的群眾看病,根本還不起醫院的預料費用,這是國家財政或者是地方財政,可以先行給醫院壹部分醫療費用,之後家屬可以慢慢的給國家財政還款,或者特別困難的國家可以減免。
社會贊助我覺得也是壹個好辦法,醫院可以成立救助基金,社會進行捐款。這個基金專門用於醫院搶救壹些家庭困難的人,同時基金必須通過第三方監管,這樣也可以解決病人急救的問題,同時是醫院也不會被坑,通過上述的努力,也許可以解決目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