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發行庫庫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壹)保證本級發行庫正常運作與安全;
(二)選好、配足發行庫人員,組織好考核工作;
(三)監督制度執行,對本級發行庫發行基金及庫存實物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轄屬發行庫安全負督導責任;
(四)履行查庫職責;
(五)掌管發行庫備用門。第八條 各級發行庫應當配備專職管庫員,總行重點庫、分庫和中心支庫不得少於三名,支庫不得少於兩名。
管庫員的條件是: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忠於職守;從事貨幣發行、金銀工作兩年以上,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和業務水平。
管庫員的主要職責是:掌管發行庫庫門;辦理出入庫業務;確保庫內發行基金及實物的安全與完整。
管庫員的任命程序是:貨幣金銀部門提名;同級人事部門考核,庫主任批準;上級人民銀行備案。第九條 發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不得兼任管庫員,發行會計不得管庫,管庫員不得守庫。第三章 發行庫設施與門禁管理第十條 發行庫庫區應相對獨立,實行封閉式管理。庫區包括庫房與庫務用房。庫務用房是指:出入庫交接場地、票幣處理場地、備品用房、衛生間等。
發行庫封閉式管理的要求是:庫區與辦公區、警衛區、生活區嚴格分開;庫房與庫務用房嚴格分開。第十壹條 發行庫庫房的安全防護性能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
發行庫應當配備安全、高效、先進的庫務管理設施;安裝有效防範不法侵犯的監控報警設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第十二條 發行庫庫房設置庫門與備用門,其安全防護性能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庫門由管庫員掌管,備用門由庫主任掌管。
發行庫庫區外應設置防護門,其安全程度應當符合總行對防護門的有關要求。防護門由管庫員和保衛人員***同掌管,相互制約。發行與保衛部門責任區以防護門為界。第十三條 庫門與備用門各配置兩把組合鎖,其防護性能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
組合鎖密碼由掌管人設定,設定及操作密碼時,其他人員壹律回避。
組合鎖密碼應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變更,庫門組合鎖密碼至少半年變更壹次,備用門組合鎖密碼至少壹年變更壹次;管庫員或庫主任變動時,必須變更組合鎖密碼;備用門組合鎖密碼壹經啟封,必須變更。
組合鎖安裝、密碼變更、維修維護等事項,應當登記《組合鎖使用管理登記簿》。第十四條 管庫員離開庫房應當鎖閉庫門,營業終了鎖閉庫區所有的門。第十五條 庫門及庫區其他門均應加強維護,保證運行正常,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庫主任,並采取相應措施,盡快修復。第十六條 人員出入庫區實行佩證管理。證件按使用對象和範圍分為“長期出入證”、“臨時出入證”和“專用出入證”三種,由同級人民銀行保衛部門制發、管理。
“長期出入證”配發給發行庫管理人員,證件貼有本人照片並加蓋人民銀行章。
“臨時出入證”配發給轄屬庫調款人員、發行庫臨時組織參加出入庫業務人員、查庫人員、因特殊原因需要出入庫區人員,證件應加蓋人民銀行章。
“專用出入證”配發給開戶單位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人員,證件貼有本人相片並加蓋人民銀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