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退休返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因疾病等原因勞動能力喪失,可以申請養老保險待遇。同時,個人也可以選擇領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工作證明、退休證等,經過審批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壹次性返還或按月返還,具體返還方式取決於當地政策和規定;
2、參保人員死亡返還:如果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逝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返還給其合法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死亡證明、繼承證明、受益人證明等,經過審批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壹次性返還或按月返還,具體返還方式取決於當地政策和規定。
個人賬戶養老金繳納條件如下:
1、年齡條件:個人賬戶養老金繳納對象為16至60周歲的在職職工,男性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性退休年齡為50周歲(特殊職業人員除外);
2、參保身份:個人賬戶養老金繳納對象為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需要在當地社保機構或社保代理機構進行繳納;
3、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繳費基數由當地政府規定,並在繳費期間內保持穩定,壹般為參加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
4、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繳費年限為15年及以上,但具體的繳費年限要根據當地政策規定而定。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繳納條件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在繳納前認真了解當地的政策規定。此外,對於自由職業者和非在職職工,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保障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