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6年2月9日,黃靜回家之後立即發現計算機出現使用異常,與新人公司聯系,然後將計算機送到新人公司由新人公司陪同前往華碩計算機北京海澱分公司(太平洋大廈11層)進行檢測,華碩公司工程師進行檢測後告訴黃靜,計算機無任何硬件故障,重新安裝系統軟件之後工作正常了,2006年2月10日上午華碩公司通知黃靜將計算機取回。
3、黃靜將計算機取回之後,發現計算機使用仍然還是不正常,2006年2月10日下午黃靜再次將該計算機送到華碩北京海澱分公司檢測,並要求新人公司退貨,新人公司承諾如果有硬件故障可以退貨,如果沒有硬件故障的話,不能退貨。華碩公司對該機進行了檢測之後,開具華碩皇家俱樂部服務行為報告單,華碩工程師告訴黃靜,機器沒有硬件故障,還是重新安裝軟件之後,問題解決了。黃靜在華碩工程師的勸說下,將計算機取回。
4、2006年2月10日晚上,黃靜發現計算機又出現運行不穩定的情況,而且死機頻繁,於是向朋友周成宇求助,周成宇使用軟件檢查之後發現該計算機內部原配的原裝正式版Pentium-m 760 2.0G CPU被更換成了工程樣品處理器ES 2.13G CPU。而按照英特爾公司相關規定工程樣品處理器CPU是不允許使用到最終用戶產品上的。此時周成宇還發現華碩皇家俱樂部服務行為報告單上面明確註明:上午有升級原2.0G CPU為2.13G CPU的字樣。
5、黃靜於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攜帶錄音設備和攝像設備前往華碩公司,華碩公司工程師承認更換CPU的情況,並保證所換CPU為華碩公司原裝正品,確認可以在華碩公司享受售後服務沒有問題。
6、2006年2月14日起黃靜委托周成宇和長濟律師事務所舒梅律師代理向華碩公司維權的相關法律事宜。
7、2006年2月14日-2006年3月7日,黃靜、周成宇、舒梅律師先後多次與華碩公司協商談判,並提出要求華碩公司出資500萬美金用於成立中國反消費欺詐基金會的建議作為和解條件,如果和解不成將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和解談判過程中,華碩公司包括中國業務群總經理許佑嘉、品牌總監鄭威在內多位高層承認更換工程樣品CPU壹事,並詳細說明更換過程;2006年2月17日應華碩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證處由華碩公司工程師對該機進行檢測,結果確認該機內被換裝的是工程樣品處理器CPU無誤。
9、2006年2月18日,黃靜與周成宇前往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向英特爾公司公關經理汪洪華介紹了華碩公司在服務過程中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CPU的情況,英特爾公司表示非常重視此事,並且表示願意督促華碩公司盡快妥善解決。
10、2006年3月5日,多次談判未果的情況下,黃靜決定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此事並正式告知華碩公司準備啟動相應法律程序。
11、2006年3月7日,華碩公司謊稱進行談判為由,將黃靜和代理人周成宇誘騙至華碩公司北京分公司,然後報警對其進行抓捕。
12、2006年3月8日,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
13、2006年4月14日,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準逮捕。
14、2006年6月13日,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接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受理二人涉嫌敲詐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15、2006年7月26日-11月10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兩次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補充偵查。
16、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審。
17、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
18、2008年6月5日,受害人黃靜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提出錯案國家賠償申請。
18、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對黃靜發出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賠償請求進入確認程序。
兩年了,華碩已經成長為業界數壹數二的知名品牌,而黃靜也被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予起訴並在今年9月22日獲得了國家賠償。
然而,壹個兩年前的案件,在最近幾天忽然被各大新聞媒體熱炒,這是為什麽呢?這期間又隱藏了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呢?
從表面上看,在經歷了10個月的冤獄後,黃靜滿腹委屈地出現在了眾人面前,希望再次以侵犯名譽權狀告華碩,獲得賠償,但華碩公司卻對此壹直三緘其口。
壹個貌似平常的維權案件被神秘的力量迅速推廣到了大眾眼前,這個案件真的那麽單純麽?在綜覽了各界對於黃靜案件的敘述後,我們提出了自己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