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與銀行存款、銀行理財、基金等其他理財產品的區別;
1,基本特征不同:理財產品是純投資意向,追求可接受風險下的最大收益率,通常除收益率外沒有任何保障功能。保險產品主要提供保障功能,如財產險、意外險等。保險理財產品不僅提供收益功能,還提供保障功能,如萬能險,不僅提供傳統的補償保障,還允許客戶繳納保費產生投資收益。
2.投資期限不同:理財產品通常為中短期,長期產品也有,但規模較小。理財型保險傾向於中長期,通常投資期限為幾年甚至幾十年。
3.收益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限較短,理財產品主要采用簡單的利息計算,收益率相對固定。由於理財型保險投資期限較長,大多采取復利計算。收益率根據產品類型不同而不同:傳統產品的收益率確定;分紅型產品有保障收益,同時還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業績(包括死亡率業績、投資業績、成本控制)來決定是否有額外分紅;萬能產品根據投資業績和保證收益為客戶賬戶增值;投連險產品單純看投資業績。
4.提前支取的靈活性不同:理財產品通常有固定期限,但可以提前贖回,如定期存款、開放式基金等,贖回時損失較小,通常是利息損失或賣出交易成本損失。提前退保稱為“退保”,壹般損失可能較大(具體損失水平見保單條款)。
5.支付要求不同:理財產品通常壹次性支付,沒有後續資金要求。理財型保險中的傳統型和分紅險產品,除了壹次性繳費外,還需要定期繳費,即續繳保費。如果沒有持續支付能力,可能導致保單退出損失。
6.監管要求不同:不同理財產品的監管可能會有很大差異。保險受《保險法》等監管規定約束,信托受《信托法》約束,銀行理財受《理財產品管理條例》約束。監管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準備金、投資渠道都有較高的要求,所以保單的違約風險可能是所有產品中最小的。